首頁 蘇軾評傳

三、變法風潮中的汴京

當蘇軾居蜀守孝之時,北宋朝廷正在更新換代。早在治平三年(1066年)蘇軾離京之際,宰相韓琦、參政歐陽修已經為了“濮議”之事而與知諫院司馬光、禦史呂誨、範純仁(範仲淹子)、呂大防以及侍讀呂公著等發生了激烈的爭論,結果除司馬光外,呂晦以下全被貶逐。但不久,宋英宗崩,太子趙頊即位,就是以變法聞名的宋神宗。即位的當年(治平四年,1067年),韓琦、富弼、歐陽修都解去宰相、樞密、參政之權,出任地方官。熙寧元年(1068年)翰林學士王安石被召見,力陳變法大計,甚得神宗之意。在王安石、司馬光、呂公著等一批五十歲左右的入相呼聲較高的官員中,宋神宗經一番籌劃後選擇了王安石作他的輔臣。翌年(1069年)二月,起用王安石為參知政事,接著,依其提議創設“製置三司條例司”的新機構,作為變法的主持機關,由王安石實際負責領導。曆史上著名的王安石變法就此開始。恰恰在這個時候,蘇軾兄弟到達汴京。

命運注定蘇軾要卷入這場巨大的政治風波,自此起直到他離世,其政治、學術和文藝創作,都與王安石的“新法”及變法理論“新學”密切相關。在這中間,有學術思想的歧異、政見的對立、人生態度的不同,也有意氣之爭或黨派傾軋的因素,情形十分複雜,本書以後各章節都要詳論,這裏隻略敘蘇軾經曆,但也必須先概述一下王安石的變法措施。

王安石(1021—1086年)是一位學有專長,矢誌改革的學者型政治家。在執政以前,曾曆任地方官,並在所轄地區創試了若幹改革措施,有的效果良好,逐漸形成了一整套變法理論和方案,在嘉祐三年(1058年)所作的《上(仁宗)皇帝萬言書》中即已有係統的表述[148]。宋神宗即位後,有誌於富國強兵,故擢用王安石,更易法製以圖富強,這就有了“新法”。其主要內容,可分為理財與整軍兩類。屬於理財的有青苗法[149]、免役法[150]、均輸法[151]、市易法[152]、方田均稅法[153]、農田水利法[154]等;屬於整軍的有減兵並營[155]、將兵法[156]、保馬法[157]、保甲法[158]等。為了培養適於推行“新法”的人才,又要改變科舉製度,取消詩賦,改試經義、策論,並製定經義(儒家經典的闡釋)的標準答案,用以統一思想。這是古代程試之文從唐代的詩賦為主轉向明清之“八股文”的關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