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找尋實際的人生”
煐煐十歲時被母親正式取名為愛玲。十年後,這個名字紅遍上海灘。她的小說有靈氣、有仙氣,但她寫的是世俗生活,俗世中的尷尬,俗世中的荒涼。她是大雅又大俗的。在一篇散文中,她談到“我自己有一個惡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換一個,可是我對於人名實在是非常感到興趣的”。接著談到了中外取名的一些趣事,她最後總結道:
中國是文字國。皇帝遇著不順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國運漸趨好轉。本來是元武十二年的,改叫大慶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結束。對於字眼兒的過分的信任,是我們的特征。
中國的一切都是太好聽,太順口了。固然,不中聽,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願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為一種警告,設法除去一般知書識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積習,從柴米油鹽,肥皂,水與太陽之中去找尋實際的人生。[139]
作為一個年輕的女性,身處現代都市,張愛玲也有現代女性常有的愛好。喜歡服飾、精致小點心、小報、逛商店、與好友聊天等,從衣食住行方麵來說,她是既普通又別致的。譬如穿衣,她喜歡穿漂亮的衣服,與一般女性一樣;但常以奇裝炫人,她又不一樣了。譬如住家,她對家常有一種溫馨的眷念,與常人並無二致;但她不喜歡獨門獨戶的私家院,也不愛郊野之居,她喜歡公寓生活的情趣,與很多人的心理相反。張愛玲是一個很在乎自己的人。小處不自私,大處卻很自私,她這樣評價自己。[140]所謂大處自私,是說她頑強地活在自己的世界裏,在不妨礙、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下隨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不在乎外人的評價,不在乎習俗的傳統。張愛玲常被人視為“奇人”“怪人”,其實,正是這些地方顯示了她心性的硬朗、人格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