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社會上的法律、習慣、禮教,使人們在和平秩序的保障之下,過一種平凡安逸的生活;使人們忘記了宇宙的神秘,生命的奇跡,心靈內部的詭幻與矛盾。
近代的自然科學,更是幫助近代人走向這條平淡幻滅的路。科學欲將這矛盾創新的宇宙化作有秩序,有法律,有禮教的大結構,像我們理想的人類社會一樣,然後我們更覺安然!
然而人類史上,向來就有一些安分的詩人,藝術家,先知,哲學家等,偏要化腐朽為神奇,在平凡中驚異,在人生的喜劇裏發現悲劇,在和諧秩序裏指出矛盾,或者,以超脫的態度著守一種“幽默”。
但生活嚴肅的人,懷抱著理想,不願自欺欺人,在人生裏麵便會遇到不可解救的矛盾,理想與事實的永久衝突,然而愈矛盾則體會愈深,生命的境界愈豐滿濃鬱,在生活悲壯的衝突裏顯露人生與世界的“深度”。
所以悲劇式的人生與人類的悲劇文學,使我們從平凡安逸的生活形式中重新識察到生活內部的深重衝突,人生的真實內容是永遠的奮鬥,是為了超越個人的生命價值而掙紮,毀滅了生命,以殉這種超生命的價值,覺得是痛苦,覺得是超越解放!
大悲劇作家席勒(Schilier)說:
生命不是人生最高的價值。
這是“悲劇”給予我們最深的啟示。悲劇中的主角,是寧願毀滅生命,以求“真”,求“美”,求“愛”,求“權力”,求“神聖”,求“自由”,求人類的上升,求最高的善。在悲劇中,我們發現了超越生命的價值的真實性,因為人類曾願犧牲生命、血肉、及幸福,以證明他們的實在。果然,在這種悲劇中,人類自身的價值升高了,在這種悲壯的毀滅中,人生顯露出意義了。
肯定矛盾,殉於矛盾,戰勝矛盾;在虛空毀滅中尋求生命的意義,獲得生命的價值,這是悲劇的人生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