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11月10日,當愛因斯坦還在前往東方國度的旅程中時,瑞典皇家科學院委員會授予他諾貝爾物理學獎。盡管很早之前他就被公認為他那個年代最偉大的物理學家之一,但是委員會卻花了相當長的時間才決定授予他這個獎項。成立此獎項時,阿爾弗雷德·諾貝爾規定這個獎項應該頒給對人類大有用處的最新物理學發現。沒有人可以肯定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是一個“發現”。起初,它並沒有宣稱新現象,隻不過是一個基於很多事實的原理,相比之前的推斷,更簡單而已。在愛因斯坦的理論成為眾矢之的,且與政治矛盾聯係在一起後,瑞典皇家科學院認為這件事要謹慎對待,暫時不能授予愛因斯坦此獎項。在1945年原子彈爆炸後,皇家科學院明顯地意識到愛因斯坦相對論對人類的重大作用,很快把諾貝爾化學獎頒給鈾裂變的發現者奧托·哈恩。
然而,至1922年末,瑞典皇家科學院想了一個機智的權宜之計,這樣不以愛因斯坦相對論的名義也可以授予其此獎項。它以愛因斯坦“量子論”研究為由頒發此獎項(見第三章和第四章)。量子論並不像相對論那樣引起激烈的爭議。但是在量子論中“事實被發現”,即論斷來源於可從少量結論中推斷而來的觀察現象。相對論的推理時間更長些。然而,這細微的區別讓皇家科學家可以從光電學和光化學定律角度說它是一個“被發現的事實”,而不是相對理論。通過這種方式,瑞典皇家科學院成功地避免了有關相對論爭議的任何看法。頒獎詞很籠統:“這個獎項授予愛因斯坦,感謝他在光電定律和理論物理學領域的研究貢獻。”
愛因斯坦的反對者一得知此消息,就開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激烈地聲稱這整件事情都有點古怪。他們聲稱愛因斯坦的這一發現不足以配得上此獎項。1923年早期,老對手萊納德致信給瑞士皇家科學院,信中他把整個事件冠名為皇家學院試圖“在不損害自己名聲的前提下重建愛因斯坦已喪失的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