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曆史不會重演。”人們又說,“陽光之下並無新事。”真理或者在於把兩者結合起來。在中國人看來,從近代到現代直到今天的世界政治曆史,很像是中國古代春秋戰國時代的重演。
秦朝統一中國前的中國政治情況
中國古代的春秋時期(公元前七二二至前四七九年),得名於這一時期的曆史載入被稱為《春秋》的史書之中。繼春秋之後的戰國時期(公元前四八〇至前二二〇年),得名於這一時期列國之間戰爭加劇。前麵說到,中國封建時期人們的行為受“禮”(儀式、禮製、行為規範等)的製約。不僅個人行為要受“禮”的製約,國家的行動也同樣受到“禮”的製約,其中有些是為和平時期的國際交往,有些則是對國際戰爭時期各國行動的約束。為和平時期國際交往和戰爭時期對交戰雙方的約束,就相當於今天的所謂“國際法”。
我們看到,在當今世界裏,國際法已經日益失去作用,一國不提出最後通牒而突然襲擊另一國,或一國的空軍轟炸敵對國家的醫院,推托說未曾看見醫院房頂的紅十字標誌,已經屢見不鮮。在中國古代的春秋戰國時期,不受國際關係中的“禮法”製約,也同樣可見。
本來,春秋時期還有人遵守國際關係中的禮法。《左傳》中記載公元前六三八年,楚、宋兩國的泓水之戰。宋國國君宋襄公親自指揮軍隊進行這場戰爭。當楚國軍隊渡河進擊時,宋襄公部將要求趁楚軍渡河時出擊。宋襄公回答說,敵軍未組成陣勢,不能進擊。結果,宋軍大敗,宋襄公本人也受傷。在這種情況下,宋襄公還是堅持自己的守則說:“君子不重傷(傷敵人兩次),不擒二毛(頭發灰白之人)。”襄公手下武將怒問襄公:“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對受傷之敵不再加害,何若根本不去傷害敵人?不擒有灰白頭發的敵兵,何不索性對敵投降!)宋襄公所奉行的戰爭時期禮法,體現的是封建武士的風度,而他的部將所說則是反映了時代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