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右[1]某公,辛醜[2]進士。能記前身。嚐言前生為士人[3],中年而死。死後見冥王判事,鼎鐺油鑊[4],一如世傳。殿東隅,設數架,上搭豬羊犬馬諸皮。簿吏呼名,或罰作馬,或罰作豬,皆裸之,於架上取皮被之。俄至公,聞冥王曰:“是宜作羊。”鬼取一白羊皮來,捺[5]覆公體。吏白:“是曾拯一人死。”王檢籍[6]覆視,示曰:“免之。惡雖多,此善可贖。”鬼又褫[7]其毛革。革已粘體,不可複動。兩鬼捉臂按胸,力脫之,痛苦不可名狀。皮片斷裂,不得盡脫,既脫,近肩處猶粘羊皮大如掌。公既生,背上有羊毛叢生,翦去複出。
【注釋】
[1]陝右:陝西。指陝原(今河南陝縣西南)以西地區。
[2]辛醜:當指清世祖(福臨)順治十八年(1661)。
[3]士人:舊稱讀書人。
[4]鼎鐺(chēng)油鑊(huò):指用鼎鑊把油燒沸以烹人,是古代的一種酷刑。鼎、鐺、鑊,都是古代的烹飪器。有足曰鼎,無足曰鑊,底平而淺曰鐺。
[5]捺(nà):向下按。
[6]檢籍:查核簿冊。檢,檢校,查核。
[7]褫(chǐ):剝去衣服。此指剝除。
【譯文】
陝西省有個讀書人,順治十八年間考中進士,能記住上輩子的事,常對人說,他不僅今生讀書,前生也是個讀書人。他說他前生壽命不長,中年就死了。死後來到陰間,在陰曹地府看閻王審判案子。閻王的大殿前有燒得滾開的油鍋,和人世間傳說的大油鍋一樣。閻王殿東邊,紮著好幾個架子,架子上掛著豬、羊、狗、馬等牲畜的毛皮。掌管生死簿的官吏對著花名冊念人的名字,念到某人罰作馬,或者罰作豬,就有小鬼過來把那人的衣服脫光,從架子上拿下一種動物的皮給他披上,被罰的人就立馬變成那種動物。當那個拿著花名冊的官吏念到陝西這位書生時,閻王爺說應該罰他做羊。於是,就有小鬼拿一張白羊皮披在他身上。拿著花名冊的官吏查了查冊子,補充說:“這人曾救過一個人的命。”閻王聽了,又親自複查一下記錄,說:“好吧,放他一馬,不讓他做羊吧!他做的壞事雖然多,但看在他救人一命的份上,可以贖罪。”小鬼又將他已經穿上的羊皮扒下來。可羊皮已經粘在身上脫不下來。於是上來兩個鬼,一人一邊拉著他的兩臂,腳踩住他胸口,硬是將已經黏在身上的羊皮向下脫,疼得他死去活來。隻見那兩個小鬼把羊皮一塊一塊地往下扯,扯了半天也沒扯幹淨,肩膀處仍留下一小片羊皮,有巴掌那麽大。這位讀書人出生後,肩膀處仍長出一叢羊毛,剪了也沒有用,剪了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