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餘子積論性書
竊觀尊兄前後論性,不啻數十萬言,然其大意,不過謂:“性合理與氣而成,固不可指氣為性,亦不可專指理為性。氣雖分散萬殊,理常渾全。同是一個,人物之性不同,正由理氣合和為一,做成許多般來,在人在物,固有偏全,而人性亦自有善有惡。
若理,則在物亦本無偏,在人又豈有惡邪?”中間出入古今,離合經傳,自成一家,以補先儒之所未備,足以見尊兄之苦心矣。苟非聰明才辨,豈易能此?然於愚意,竊有未安。曩嚐妄謂尊兄論性雖非,其論理氣卻是。近始覺得尊兄論性之誤,正坐理氣處見猶未真耳。
理在天地間,本非別有一物,隻就氣中該得如此便是理。人物之性,又從何來?即天地所賦之理。
亦非別有一物,各就他分上合當恁地便是。試於日用間常自體驗,合當恁地,便是氣稟汨他,物欲汙他,自然看得潔潔淨淨,不費說辭矣。
尊兄謂理常渾淪,氣才有許多分別出來。若如愚見,則理氣元不相離,理渾淪隻是一個,氣亦渾淪本隻一個,氣分出許多,則理亦分出許多。混沌之時,理氣同是一個。
及至開辟,一氣大分之則為陰陽,小分之則為五行。理隨氣具,各各不同,是故在陽則為健,在陰則為順,以至為四德,為五常,亦複如是。
二五錯綜,又分而為萬物,則此理有萬其殊矣。理雖分別有許多,究竟言之,隻是一個該得如此。蓋既是該得如此,則在這裏便該得如此,在那裏又該得如彼,總是一個該得如此,做出千萬個該得如此底出來。“所當然”字說不盡,故更著“所以然”也。理者氣之主,今曰理隨氣具,各各不同,氣顧為理之主邪?曰:此理所以為氣之主也。
變化無方,大與為大,小與為小,常活潑潑,故曰理一而分殊。嚐自其分殊者而觀之,健不可以為順,順亦不可以為健,四德五常以至萬物之理,各不能相通,此理疑若滯於方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