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泣血的曆史:明儒學案

第25章 蕺山學案(一)

體認親切法

身在天地萬物之中,非有我之得私。心在天地萬物之外,非一膜之能囿。通天地萬物為一心,更無中外可言。體天地萬物為一本,更無本心可覓。(以上丙子京邸錄)

(先生有詩雲:“隻卷圓相形容似,才點些兒麵目肥。”即此可以辨儒釋。)

或曰:“慎獨是第二義,學者須先識天命之性否?”曰:“不慎獨,又如何識得天命之性?”

隻此喜怒哀樂而達乎天地,即天地之寒暑災祥;達乎萬物,即萬物之疾痛屙癢。

伊洛拈出“敬”字,本《中庸》戒慎恐懼來。然“敬”字隻是死工夫,不若《中庸》說得有著落。以戒慎屬不睹,以恐懼屬不聞,總隻為這些子討消息,胸中實無個“敬”字也。故主靜立極之說,最為無弊。

小人隻是無忌憚,便結果一生。至《大學》,止言“閑居為不善”耳。閑居時有何不善可為?隻是一種懶散,精神漫無著落處,便是萬惡淵藪,正是小人無忌憚處。可畏哉!

陽明先生言良知,即物以言知也。若早知有格物義在,即止言致知亦得。朱子言獨知,對睹聞以言獨也。若早知有不睹不聞義在,即止言慎獨亦得。

離獨一步,便是人偽。

主靜之說,大要主於循理。然昔賢雲:道德言動,皆翕聚為主,發散是不得已事。天地萬物皆然,則亦意有專屬。正黃葉止兒啼,是方便法也。

喜怒哀樂雖錯綜其文,實以氣序而言。至殽而為七情,曰喜怒哀懼愛惡欲,是性情之變,離乎天而出乎人者,故紛然錯出而不齊,所為“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七者合而言之,皆欲也。君子存理遏欲之功,正用之於此。若喜怒哀樂四者,其發與未發,更無人力可施也。

(後人解中和,誤認是七情,故經旨晦至今。)

古人“恐懼”二字,嚐用在平康無事時。及至利害當前,無可回避,隻得赤體承當。世人隻是倒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