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紹虞等老一批學者多認為,“文體”即體裁和風格。郭紹虞在《中國文學批評史》中論到,先有“文筆”之辨,縮而小之,這才有文體(即體裁)之辨。它與摯虞的《文章流別論》(殘篇)的各種文體的源流與演變是一致的。劉大傑就引《定勢》篇“因情立體,即體成勢也”的話,說明“六觀”說的“一觀位體,即看那種體裁是不是與作品的內容、風格相合”。[1]把“文體”一詞看成是體裁,多在文類這種意義上使用。這是第一種看法。
第二種看法,就是徐複觀提出的新的見解。他的意見最值得重視。他的《〈文心雕龍〉的文體論》的發表,帶有革命的性質,掀起“軒然大波”,特別要加以介紹。
(1)徐複觀首先指出了過去研究者關於《文心雕龍》文體論的混亂認識,這些研究者常指某幾篇是文體論,其餘都不是文體論。如一般研究者常把《明詩》到《書記》稱為文體論,其餘篇皆不是。徐複觀則認為:“依照劉彥和的《序誌》,可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由《原道》到《辨騷》共五篇,乃追溯文體的根源。第二部分亦稱為上篇,由《明詩》到《書記》共二十篇,是說明各類文章中對於文體的要求,及既成作品中文體的得失;這即是他說的‘圓鑒區域’。第三部分,亦稱為下篇,又可分為兩部分,由《神思》到《總術》共二十篇,是分析構成文體的內外諸因素,及學習文體的方法;這是他所說的‘大判條例’。其餘五篇,除《序誌》為自序外,《時序》篇是說文體隨時代而變遷,《才略》篇是說個人才性與文體的關係,實係《體性》篇‘是以賈生俊發’段的發揮;《知音》篇是要人由文體以校閱古人文章的得失;《程器》篇是希望文人能‘貴器用而兼文采’,在較廣的意味上,把人和文連結起來。劉彥和認為要有創造的才能,便須了解形成文體的方法;為能了解形成文體的方法,則須‘圓鑒區域’,這便包括了上篇二十篇;更須‘大判條例’,這使包括了下篇中的十二篇。此外十篇,除《序誌》係自序外,都是圍繞文體為中心所展開的議論。”[2]所以徐複觀反複強調:“《文心雕龍》一書,實際上就是一部文體論。”“‘齊春秋’謂:‘彥和撰《文心雕龍》五十篇,論古今文體。’可知古人早以全書為文體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