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心雕龍三十說

一、“神思”的思想來源

中國藝術精神與西方藝術精神的根本區別,根源於如何處理主體與客體之間的關係。西方藝術精神強調的是主體與客體的對峙,主體是認知者、征服者,客體是被認知者、被征服者,因此在西方長期流行的藝術觀念是模仿論,主體摹仿客體,摹仿得越像,越逼近客體,藝術也就越成功。中國的藝術精神則主張主體與客體的和諧,主體與客體的關係是相互深入、相互交融的關係。那麽這種和諧、交融的關係是怎樣實現的呢?這裏的一個關鍵是中國古人對哲學上的“神”的觀念的確立與理解。

在先秦典籍中,“神”的概念已到處可見,其意義也不完全一致。但我們的先人沒有把它理解為人格神、偶像神,在這一點上,大體是一致的。《說文》:“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從示,從申。”《說文》又解釋說:示,“天垂象見吉凶所以示人”,“申,神也”。由此看來,我們的古人,把神看成是客觀事物的特異的現象,這是一種實在,不是像西方的上帝那種不可見的存在。特別是在儒家的哲學中,像西方那種人格神、偶像神更是不受重視的。進一步講,儒家的一些經典中提出了“神道”,所謂“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這就把“神”理解為萬事萬物的、不易為人所直觀的內在精奧規律。這是客觀的神,這種客觀的“神”雖不是人人可以認識到的,但確有一些人可以接近它,這樣《係辭》就說:“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這句話的意思是,極盡天下事物的複雜的在於卦,鼓動天下事物變動的在於辭,變化而加以製裁的在於人之變,推行爻卦的在於通,神明地運用爻卦的在於人,靜默地作成它的,不說而使民信從的在於德行。“辭”、“變”、“通”的主動權都在人,有此能力的人就是“神明”,“神明”是主體的人的能力,可見,“神”這個範疇就由客體轉到主體。因此,又產生了“養神”的說法。再往後,神既是物,也是人;既是規律,也是對規律的認識,神存在於主體與客體的交接中、交匯中、和諧中。“神”的概念在哲學上成熟,終於沉落到藝術領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