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古代文化中,早就有“意象”一詞。根據安徽大學教授顧祖釗的考察,自古至今的“意象”可以分為五種: (1)在一般的“表意之象”或觀念意象的意義上來使用,漢代王充在《論衡》一書中提出的意象觀屬於此種。(2)由於文藝心理學作為交叉學科的出現,心理學意義上的表象,也被翻譯為“意象”,在心理學和文藝學兩個學科都有學術意義,因此,應當承認心理意象存在的合理性。(3)劉勰提出的“內心意象”,是指藝術構思的結果和藝術傳達前的“心象”,在創作學中有著重要的理論意義,是中國古代文論的精華,理應繼承。(4)葉燮提出的“意象”是一種達到藝術“至境”的意象,這是一般“表意之象”的高級形態和理想形態,一種可以與意境概念並列的藝術至境形態,也應接受。(5)還有一種“泛化意象”,是將文學作品中的藝術形象通稱為“意象”。因為“五四”以來的現代文學理論,一般稱它為藝術形象或文學形象,為了減少理論術語的混亂,顧老師主張廢除“泛化意象”,而代之以久已習慣的“藝術形象”或簡稱“形象”的稱謂,這是對現代文論傳統的尊重。顯然,一個理論範疇的取舍應尊重曆史和學術的科學性。[3]這些見解都是很有見地的,應該受到重視,並加以發揚。但是作者當時更重視的,是闡述王充的“表意”之象。
王充的“表意”之象是什麽意思呢?有兩段話是這樣說的:
第一,夫畫布為熊麋之象,名布為候,禮貴意象,示義取名也。
第二,禮,宗廟之“主”,以木為之,長尺二寸,以象先祖。孝子之廟……雖知非真,示當感動,立意於象。
第一句話中的“熊麋之象”,是畫在箭靶上的動物畫像,而不同的動物畫像,是不同的爵位的象征。據《儀禮·鄉射禮》的記載,對於不同爵位的人,其箭靶的材料、質地和畫像亦有不同的規定:“天子熊侯,白質;諸侯麋侯,赤質;大夫布侯,畫以虎豹;士布侯,畫以鹿豕。”顯然,這種畫像象征著等級森嚴的爵位。《禮記·射義》中說:“古者天子以射選諸侯、大夫、士。”又雲:“射中則得為諸侯,射不中則不得為諸侯。”“故天子大射,謂之‘射侯’。”久而久之,箭靶也被稱為“侯”,成了人們在鄉射之禮上獵取爵位的對象。不同身份的人,隻能射與自己身份相符的“侯”。“射侯”也成了“男子之事”和“飾之以禮樂”的特別隆重的、富有詩意的文化活動。王充這裏重點說明的是:人們明明知道那些箭靶上的畫像是假的,為什麽還要“禮貴”它們呢?就是因為它們是“示意取名”的表意之象,由於已賦予這種“意象”以特殊的含義,因此它們就成了人們“禮貴”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