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采》篇的研究雖然不太充分,分歧不多,但前人的研究仍然有參考的價值。這裏綜述以下三種不同角度的研究。
(一)“情采”主從說
劉勰的《文心雕龍·情采》篇的關鍵詞是“情”與“采”兩個字。長期以來,一般的論者研究《情采》篇也就在“情”與“采”的主從關係上做文章,較有代表性的是黃侃的《文心雕龍劄記》。
舍人處齊、梁之世,其時文體方趨於縟麗,以藻飾相高,文勝質衰,是以不得無救正之術。此篇旨歸,即在挽爾日之頹風,令循其本,故所譏獨在采溢於情,而於淺露樸陋之文未遑多責,蓋揉曲木者未有不過其直者也。[1]
黃侃的意思是說,當時文壇文風不正,重視辭采而輕視情感的表達,結果是作品空有辭采而缺乏充實的情感內容。劉勰為了糾正這種“文勝質衰”的弊端,拚命譏諷“采溢於情”的作品,對於“淺露樸陋”之文倒是放過不管了。意思是說,劉勰強調“情”是主,“采”是從,主從不可顛倒。黃先生之論我認為是對的,既然是“情經辭緯”,“經”當然是主,“緯”自然是從。但他隻看到了劉勰寫此文的部分動機和針對性,對劉勰在《情采》篇所闡發的理論,則多有忽略。
(二)內容與形式辯證關係說
更多的論者則往往把“情”等同內容,“采”等同形式,於是借劉勰的論點大講作品內容與形式的辯證關係。如牟世金在談到《情采》篇的時候說:
劉勰既反對“務華棄實”,也不滿於“有實無華”,而一再強調文學創作要有充實的內容和美好的形式,並以“銜華而佩實”、“文質相稱”為綱來建立其整個的理論體係,其理論根據,就是《情采》篇說的:“夫水性虛而淪漪結,木體實而花萼振:文附質也。虎豹無文,則鞟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資丹漆,質待文也。”
這段話說明兩個問題:“一方麵,‘文’與‘質’的關係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水的波紋必須有水才能出現,木的花萼必須依附於木才能產生。這就是‘文附質’的道理。如果虎豹沒有花斑的皮毛,那就和犬羊一樣,難以表現出虎豹的特點來;犀兕的皮革雖然堅韌,還必須塗上一層丹漆,才能美觀實用。這就是‘質待文’的道理。另一方麵,這段話還說明,事物的表現形式,是由內容的特質所決定的。隻有‘水性虛’的特質,才能產生‘淪漪結’的形式;隻有‘木體實’的特點,才能產生‘花萼振’的形式,犬羊是不會出現虎豹的皮毛的;隻有堅韌的犀兕之皮,才有必要塗以丹漆。特定的內容決定了與之相應的形式,這正符合‘形立則章成,聲發則文生’的‘自然之道’的觀點,也與劉勰主張文學創作應以內容為主提供了理論根據。”[2]又,郭紹虞、王文生《文心雕龍再議》一文就比較具有代表性:“關於內容與形式,他意識到二者是互相依存、互相影響的……浮虛的水可以產生波紋,堅實的樹木才能開放花朵,說明特定的內容決定特定的形式。”又如台灣羅立乾、李振興《新譯文心雕龍》《情采》篇“題解”有五點解釋,其中第二點說:“既認為文采必須依附於情感,而情感也必須通過一定的文采才能表現出來,兩者是相依相存的關係,並把這種關係概括為‘文附質’和‘質待文’的命題,從而,揭示了情感與文采的統一性;同時,又認為華麗的文采根源於作者的至性至情,並提出了‘情者文之經,辭者理之緯’的命題,從而,特別強調了情感是決定文采的根本因素。”[3]這些解釋都是可以的,揭示了劉勰對“文”與“質”的關係中哪個更根本,誰決定誰的問題,不能說錯。但是把“情采”歸結為內容與形式則不能不說還不夠貼切。因為內容與形式是現代文學理論術語,內容涵蓋了題材、主題、思想、感情等,形式涵蓋了語言、結構、手法等,而劉勰所說的“情”是內容的部分因素,“采”則是形式的部分因素。因此“情采”隻能說涉及了內容與形式,不能說等同於內容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