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心雕龍三十說

三、詩文聲律的產生和聲情關係以及“聲得鹽梅”

劉勰本篇另一個要點就是發揮了“情者文之經”說,把詩文聲律的產生、運作同人與人的情感聯係起來。

文章一開始就提出了“器寫人聲”說:“夫音律所始,本於人聲者也,聲含宮商,肇自血氣,先王因之,以製樂歌。故知器寫人聲,聲非學器者也。”這意思是說,音律的開始,本於人的聲音含有宮商角徵羽的區別,源於人的生理的血氣,古代的聖王就是根據它來創作音樂的。由此我們知道,是樂器摹仿人聲,不是人聲摹仿樂器。在這裏,劉勰從根本上說明了音樂的產生在於人,在於人的血氣,宮商之類的聲音是人和人血氣的產物。因此音樂的產生不是外在的物器之類的聲音的組合,是“器寫人聲”,而“聲非學器”。人是第一位的,一切樂音都是發乎人的血氣,離開人的生理的功能,所有的樂音都無從追尋,這就從根本上回答了音樂的產生的根源,是很得體的理論。

樂音是這樣產生的。那麽詩文中的聲律又是如何產生的呢?劉勰說:“故言語者,文章神明樞機,吐納律呂,唇吻而已。”“神明”就是人的精神,包括思想感情。這句話的意思是,言語是構成文章、表達人的思想感情的關鍵,而言語的音律,是協調人的口吻的,當然也與所表達的思想感情密切相關。後文在講操琴失調,人們知道改正過來,而敷寫文章違背音律,為什麽不知道改正過來呢?首先是有一個“聲萌我心”的問題,即聲音萌生在我心裏。這就是吸收了揚雄《法言》中理論,所謂“言,心聲也;書心畫也;聲畫形,君子小人見矣”。由此可見,詩文語言及其聲律都是與人和人的思想感情聯係在一起的,換言之,詩文聲律雖然有所謂正音與訛音的區別,產生的原因也多種多樣,如各地方言的不同等,但說到底是詩文語言及其聲律產生於人心,與人的思想感情有關。

更進一步,劉勰就提出了“外聽”與“內聽”的區別。這一點前文已經提到,但僅限於聲律本身是否易於掌握而言,隻說“外聽”是指樂器之音,“內聽”是指詩文之聲律,沒有深入到聲律與情感的層麵來加以解說。實際上,劉勰之所以強調“內聽”是很難的,甚至有的作家陷入“文家之吃”的地步,這是有其更深的道理的。這一點劉永濟體會最為深刻,他說:“舍人‘內聽’之說最精。蓋言為心聲,言之疾徐高下,一準乎心。文以代言,文之抑揚頓挫,一依乎情。然而心紛者言失其條,情浮者文乖其節,此中機杼至微,消息至密,而理未易明。故論者往往歸之天籟之自然,不知臨文之際,苟作者襟懷澄澈,神定氣寧,則情發肺腑,聲流唇吻,自如符節之相合。”[15]劉永濟在舉了李漁、周濟論韻部之字音,各有特質,各自符合表現不同的感情之後,又說:“作者用得其宜,則聲與情符,情以聲顯。文章感物之力,亦因而更大。然其本要在乎澄神養氣,不可外求,故曰‘內聽’。”[16]劉永濟把“內聽”之說,跟聲律與人的情感表現聯係起來考察,認為“聲與情符”、“情以聲顯”,深得劉勰理論的精髓,很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