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心雕龍三十說

《文心雕龍》“繁略殊形”說

《征聖》篇,從思想的角度看,的確有很濃的儒家色彩,把孔子著實鼓吹了一番,稱其為“生知”、“睿哲”,以孔聖人的文章作為作文的標準和模範,要把文學創作定於一尊,這是不可取的。但從論文的角度來看,作者又提出了很有價值的一些見解,是值得重視和研究的。

篇中提出,孔子的文章“或簡言以達旨,或博文以該情,或明理以立體,或隱義以藏用”四種寫法,並進一步提出“繁略殊形,隱顯異術,抑引隨時,變通適會”的寫作原則。這裏概括了“繁”與“略”,“隱”與“顯”這兩對關係,以及正確處理這兩對關係的觀點。關於“隱顯”問題,我們放到《隱秀》篇中去談,這裏專談“繁略”問題。

這裏的“繁”,是繁複,以多為豐;這裏的“略”,是簡練,以少勝多。劉勰認為,對“繁略”的問題要做具體的分析,根據具體的情況和需要,加以變通和運用。有的內容因各種原因不宜繁複,那就要簡略,如《春秋》是一個曆史綱要,“《春秋》一字寓褒貶”,“鄭伯克段於鄢”,一個“克”字,就揭露鄭莊公把兄弟當敵人的事實,這叫“春秋筆法”。但有的內容本身容量比較大,或因藝術上的需要,就可寫得繁複而豐贍。劉勰在這篇舉的例子是《禮記·儒行》,因為要介紹儒者的行為操守十六種,不繁複就做不到;另外一個例子是《詩經·豳風·七月》,這首詩是《詩經》裏最長的一篇,它描寫了當時的農人一年四季的桑農生活,必須要把一件事一件事羅列開來寫,所以需用繁複的筆法才能展得開。這兩個例子都是因為內容的關係,而采用繁複的寫法。

劉勰在《征聖》篇中,最有價值的貢獻是他把“繁略”平等對待,認為用“繁”還是用“略”,要根據情況與需要“變通適會”。在劉勰看來,繁複和簡練都是美的,隻是美的形態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