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年)是英籍哲學家、數理邏輯學家,分析哲學創始人之一。他1921年出版的代表作《邏輯哲學論》序中寫道,這本書的整個意義可以概括如下:“凡能夠說的事情,都能夠說清楚,而凡不能說的事情,就應該沉默。因此,這本書將為思維劃一個界線,或者不如說不是為思維,而是為思想的表述劃定一個界線;劃定思維的界線,我必須能從這個界線的兩方麵來思考(因此我們必須能夠思考不能思考的事情)。”[1]維特根斯坦這部著作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由此書發表出來的東西,即關於邏輯分析問題;另一部分則是沒有寫出來的東西,而重要的卻正是這部分。這部分指關於神秘的不可說的形而上學,正因為不可說,所以不能寫出來。
維特根斯坦認為:通過對語言與世界的邏輯分析,亦即通過可說的東西,可以向人們指出不可說的東西。所以《邏輯哲學論》所做的邏輯分析工作,是為從可說的東西引向不可說的東西搭的一個階梯。“理解我的人當他通過這些命題——根據這些命題——越過這些命題(他可以說是在爬上梯子之後把梯子拋掉了)時,終於會知道是沒有意思的。他必須排除這些命題,那時他才能正確地看世界。一個人對於不能談的事情就應當沉默。”[2]
語言分析是維特根斯坦哲學的重要問題。在他看來,語言的本質在於描述實在,是實在的圖像。圖像是關於語言或命題的本質理論,從而圖像論就成為《邏輯哲學論》的主要議題。對語言本質的研究表明我們用語言能做什麽和不能做什麽,從而劃定可說的和不可說的界限。可說的是實在的東西,是事實領域;而不可說的則是事實領域之外的東西,不屬於語言問題,是“神秘的東西”。對於它們我們不能用語言去規定,隻能用“沉默”去領悟。但是可說的與不可說的是不可分割的,因為可說的東西“顯示”世界的界限,同時也就“顯示”出不可說的東西的存在。正因為通過可說的東西,我們才知道不可說的東西的存在,因此前者是達到後者的階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