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愛智之思:西方哲學的趣談與啟迪

從“對自由的恐懼”談起

埃裏希·弗羅姆(Erich Fromm,1900—1980年)是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哲學家。他1941年寫了一本著作,名字叫作《對自由的恐懼》[1],從人的社會性與人的社會心理的視角詳細闡釋了自由及其悖論。

他從人類發展的曆史和個人成長的曆史,具體和生動地描述了人既向往自由、祈求獲得自由,但又產生對自由的恐懼、逃避自由。當人類脫離自然狀態逐漸形成了“自我意識”,認識到他是同周圍世界以及他人相分離的實體時,人類社會的文明曆史便開始了。可以說人類曆史是自我意識覺醒和不斷“個體化”的曆史,也是不斷擺脫周圍世界的束縛走向自由的曆史。但是人作為社會生存者,個人離開了與他人某種形式的交往、協作就不能生存下去。任何文化類型的社會,個人如果想生存下去,就必須與他人進行合作,無論是為了防備敵人或對付自然威脅以保護自己,還是為了使自己從事生產或工作得以正常進行,都是如此。甚至像魯濱孫那樣的人也需要他的“仆人”——“星期五”來陪伴,否則他不僅會發瘋,甚至會死掉。個體生命的發展史也是如此。當一個嬰兒脫離母體,成為獨立生物實體時,他就算出生了,盡管這種生物學意義上的分離是個體存在的起點,但在相當長時期是不自由的,嬰兒在生理機能上仍然和母親相聯係。形象地說,隻要嬰兒個體尚未徹底切斷他與外界聯係的“臍帶”,他便沒有自由。可是也正是這些聯係給他以安全,並使他獲得一種歸屬感。“一旦個人達到完全的個體化狀態,擺脫了這些‘原始紐帶’,他又麵臨一項新任務,確定生活方向,使自己在這個世界紮下根來,用不同以往方式尋找安全。”[2]

弗羅姆以中世紀和現代社會為例,說明人類曆史發展的這種矛盾性。從現代社會眼光看來,中世紀社會是沒有自由的社會,每個人都被他在社會秩序中扮演的角色所束縛。個人不能改變自己的社會階級地位,一切都按照社會規定製度行事,人們的生活與生產都嚴格按中世紀行規進行。可見同現代社會相比,中世紀時代的人們是非常不自由的;但是當時人們卻並沒有感到孤立,甚至從中獲得了安全感和歸屬感。因為在當時的人們看來,人出生伊始,個人的社會地位、社會角色就是已規定好的,“不可改變、毫無意義的位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