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愛智之思:西方哲學的趣談與啟迪

論哲學發展兩種表現形式

我們說的哲學發展兩種表現形式是指:一種是哲學大眾化、通俗化和現實化;另一種是哲學專業化、抽象化和理論化。我們認為對哲學發展兩種表現形式的研究,有助於我們正確理解與認識哲學的本質與作用,糾正在哲學上一些片麵的看法,以促進哲學的發展與繁榮。下文試圖探討的問題是:為什麽會存在哲學發展兩種表現形式,是否有其客觀的必然性?以及哲學發展兩種表現形式的特點和規律。

一、哲學大眾化、通俗化和現實化

哲學發展兩種表現形式,如果我們以“正題”與“反題”來表達的話,那麽,“正題”就是哲學大眾化,通俗化和現實化;“反題”是哲學專業化、抽象化和理論化。其實“正題”與“反題”是對立統一的。哲學發展兩種表現形式並不是哲學家個人愛好形成的,而是由於哲學所反映的客觀事物自身的兩種特性決定的。

我們知道,世界上存在著各種各樣的事物,如果我們以哲學高度加以概括的話,可分為形而上和形而下兩類。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

何謂“道”?第一是指宇宙萬物之“本原”(Arche)。用通俗的話說是指事物之根底,也就是中國老子說的“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第二是指客觀規律,宇宙萬物都遵循一定規律發展變化,它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第三是指事物的共性,是事物多中之“一”,變化中之“不變”。事物這種“道”,要通過人的抽象理性思維才能認識到。

何謂“器”?“器”者具體事物之謂也。宇宙間萬事萬物,形形色色;人世間,車水馬龍,鳥語花香,均屬於“器”。“器”的特點是多樣性與變化性。“器”——具體事物,人通過感官便可感知。

這裏我們要著重講的“道”與“器”關係,是事物的共性與個性(一般與個別)的關係問題。任何事物都包含著共性(一般)與個性(個別)的同一。一般寓於個別之中,個別體現了一般。列寧在《談談辯證法問題》一文中非常通俗地說明了這兩者的關係:“從任何一個命題開始,如樹葉是綠的,伊萬是人,茹奇卡是狗,等等。在這裏(正如黑格爾天才地指出過的)就已經有辯證法:個別就是一般……這就是說,對立麵(個別跟一般相對立)是同一的:個別一定與一般相聯係而存在。一般隻能在個別中存在,隻能通過個別而存在。任何個別(不論怎樣)都是一般。任何一般都是個別的(一部分,或一方麵,或本質)。”[1]黑格爾在《小邏輯》中講到思維第一個特點“能動的普遍”時指出:作為能思的主體“我”最好不過說明了這一特點。當一個人說出了“我”時,本來是特指排斥一切別的事物的唯一我自己,但是事實上當你說出了“我”時,就表明了“我”是一種普遍性,是一種普遍概念。因為一切別的人和我一樣都是一個我,都有一個“我”字,所以當你說出了自己是“我”時,也就同時說出了“一個完全抽象的普遍的存在”,說出了一個否定或揚棄了的任何特殊性的“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