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拜占庭文明

第三節 晚期拜占廷帝國史

拜占廷帝國存在深刻的社會矛盾,這些矛盾在馬其頓王朝統治末期開始暴露,相互衝突交錯發展,諸如皇帝專製集權和地方貴族分裂、中央政府和軍區權力、統治民族和被統治民族、大地產和小地產(包括軍役土地)、大地主經濟和小農經濟、城市和鄉村等等因素互相對立,其中一些矛盾逐步發展成為難以克服的社會弊病。例如小農經濟衰敗和軍區製的瓦解,進一步促進大貴族勢力興起,並對中央集權政治造成破壞,一批經濟勢力強大並在政治上權大位高的大貴族顯赫一時,他們不僅在地方稱王稱霸,而且積極參與皇室內訌,左右朝政。杜卡斯王朝(Ducas,1059-1081年)、科穆寧王朝(Comneni,1081-1185年)、安苴魯斯王朝(Angelus,1185-1204年)和末代的帕列奧列格王朝(Palaeologi,1261-1453年)相繼建立均是大貴族參與宮廷政治的結果。這些問題日益嚴重,成為晚期拜占廷帝國無法克服的社會固疾,使拜占廷國家經曆了由盛到衰的深刻轉變。

1、衰落時代

拜占廷帝國衰落的原因很多,其中重要因素是其軍事化社會結構的解體和中央集權的衰弱,這是11世紀以後拜占廷社會發生的最深刻的變化之一,而軍區製的持續瓦解和大貴族勢力的迅速興起並在政治上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麵是明顯的外在標誌。自7世紀開始推行的軍區製曾加速了拜占廷帝國社會組織的軍事化,使拜占廷軍事和經濟實力得到增強,國力得到恢複,有力地促進了以巴爾幹半島和小亞細亞地區為中心的拜占廷帝國疆域的穩定。但是,隨著軍區製在全國的推行,其內在的深層次矛盾逐步發展,在以大地產主為核心的軍事貴族悄然崛起的同時,以農兵為主體的小農階層遭到侵害。拜占廷小農經濟十分脆弱,難以抵禦自然災害和戰爭的打擊,特別是隨著占有大地產的軍事貴族迅速興起,小農經濟瓦解的過程大大加速。大地主利用小農破產之機,以提供庇護權為借口兼並小農土地,並對小農的自由權利實行控製,迫使小農人身依附於大地主。11世紀以後,小農階層日益淪為大地主的農奴。雖然馬其頓王朝的皇帝認識到保護小農對於維持統治的重要意義,也采取立法措施限製大地主的擴張,但是卻未能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打擊大地主,因為皇帝們在發展和維持軍區製的同時必須借重大軍事貴族的政治勢力,維護其在地方的統治。打擊大軍事貴族就意味著削弱軍區製,小農經濟也難保存。特別是在大地主貴族勢力已經相當強大的情況下,對大地產貴族的真正打擊就等於取消軍區製,以農兵為主的小農亦將同歸於盡。因此,皇帝的立法並未得到切實貫徹,而皇帝們對小農經濟的瓦解也無能為力,聽之任之。到11世紀,隨著軍區製的瓦解,拜占廷帝國國有小農幾乎完全消失。軍區製是早期拜占廷帝國經曆長期動**,並在中期拜占廷帝國推行的軍事和政治經濟管理製度改革,是拜占廷統治者取得成功的改革成果。但是,軍區製從推行之初自身內就孕育著深刻的矛盾。拜占廷統治者為了推行軍區製以有效應付外敵入侵,就必須依靠和重用軍事將領,這就為軍事貴族勢力壯大創造了條件。隨著軍區製的發展和軍事貴族的興起,小農土地必遭侵蝕,小農經濟必然趨於衰敗,從而瓦解了軍區製存在的經濟基礎。拜占廷帝國統治者企圖通過相對自主的地方管理有效地維護和保證中央集權統治,結果就不可避免地產生擴大地方權力,削弱中央集權和瓦解小農經濟基礎的後果。他們無法克服中央集權和地方分裂、大地產和小地產、大地主和以農兵為主的小農之間的矛盾。換言之,軍區製發展的同時也準備了自身毀滅的條件。正是由於這些深刻矛盾的演化才使軍區製這種適合拜占廷帝國統治需要的製度歸於衰敗,進而造成拜占廷國力的衰落,也促成了拜占廷帝國在外敵的連續打擊下最終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