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曆史著作的表述對象是已經逝去的社會,但其編撰者或多或少會受到所處時代的影響甚至製約。謝保成先生所著《隋唐五代史學》之中列有專門章節,將南北史的編撰事業置於李延壽所處的唐初政治背景下考察,認為二書的主題思想在於“適應著太宗晚年和高宗初年最高統治集團內部關係調整的需要”[34],進而指出,與李大師的主題思想有所不同,統一不是李延壽關注的問題。為此,他解釋道:
李延壽改變李大師的初衷,固然是一種遺憾。但是,統一南北的問題,在李大師的一生,可以說是時代的中心議題,而到李延壽時已不再是什麽問題了,何必一定要把上輩人的議題強加到李延壽身上呢?[35]
的確,李延壽生活的時代,隋朝早已將南北統一,唐朝也安定了數十年,統一並非當時社會迫切追求之目標,謝保成先生的解釋是合理的。由於李延壽與父親李大師身處於不同的時代,思想觀念自然會有差異,落實到編撰南北史上就會抱著不同的主題思想,而不同的主題思想則會影響體例的確定。
事實正是如此,最初李大師確立的是仿照《吳越春秋》的編年體,而李延壽實際運用的卻是紀傳體。為此謝保成先生分析道:
編年史,以時間先後編次,對於分裂的各政權,雖然有誰為“正統”的問題,但其敘事必須打破政權界限,“同年同事”,易於發揮統一的曆史思想。紀傳史,以人物為中心,即以一個個的帝王為中心,實際上是以政權為中心。同時並存的政權,隻能分別敘述,難以貫徹統一的曆史思想。[36]
相比而言,編年體比紀傳體更能體現統一觀念,而李延壽卻采用後者而非前者,謝保成先生的解釋具有說服力。
李延壽所處的初唐時代與他表述的北朝曆史係統之間,既有割不斷的聯係又存在差異,這是曆史著作中普遍存在的現實與曆史之間的對立統一關係。曆史著作的作者都要麵臨自身所處環境與其表述對象在時代上的差異與聯係問題,這是曆史著作與紀實文學的根本區別。曆史是廣泛而深遠的,它呈現為多種多樣的現象,反映著人類社會複雜演變的規律。可是,由於受到文字的限製,曆史著作難以麵麵俱到地描述所有曆史現象,無法充分地顯示所有曆史規律,隻能呈現曆史規律的若幹方麵或者某個方麵;即使能夠呈現曆史規律的多個方麵,其中也必然有主有次。又因為受到作者自身所處時代的局限,曆史著作的作者自然會較多地關注曆史現象的某些方麵或者曆史規律的某個方麵。那些較多受到關注的曆史現象和曆史規律,就會成為曆史著述者的主題思想,並且影響其編輯體例的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