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國元年(1912年)袁世凱定都北京至1927年國民政府上台,為北京工業發展的第二個曆史時期,是北京工業發展比較迅速的時期。
1911年爆發的辛亥革命,沉重地打擊了帝國主義與封建主義勢力,建立起中國第一個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其後,南京臨時政府和北洋政府先後頒布了一係列保護物權、發展生產的經濟法規,推行鼓勵發展實業的政策。不久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帝國主義列強忙於廝殺而無暇東顧,減弱了對華的經濟侵略,民族工業獲得了寶貴的發展時機。緊接其後,五四運動爆發,廣泛開展抵製日貨的運動,又為民族工業產品的銷售擴大了市場。在此長達十年的時間裏,中國民族工業迎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具體到這一時期的北京,民族工業趁著國內外的有利條件獲得了較快發展。除國內外社會經濟形勢的有利條件外,中央政府與北京地方政府給工業經濟發展提供的政策扶持,也是推動這一時期北京社會經濟特別是近代機器工業發展的有利條件之一。
1.中央政府扶植工業發展的舉措
北洋政府建立伊始,將中央實業行政機構分為工商、農林兩部,1914年又將這兩部合並,稱為農商部,統管全國農工商業事宜。由於北洋政府繼承了清政府的財政爛攤子,中央財政極為困難,因而重視實業的發展,力圖緩解財政困難局麵。袁世凱曾以臨時大總統的身份,發布、修訂各項經濟法規以利實業發展的法規法令,“凡關於保護興業各法令,業經前清規定者,但於民國國體毫無抵觸,應即遵照前次布令概行適用,次第施行”[31]。同時,還強調“各省民政長有提倡工商之責,須知營業自由,載在國憲,尤應尊重。務望督飭所屬,切實振興,以裕國計。舉凡路、礦、林、墾、蠶桑、畜牧,以及工藝場廠,一切商辦公司,其現辦者,務須加以保護;即已停辦及有應辦而末辦者,亦應設法維持,善為勸導”[32]。這些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各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