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業遺存保護方麵,北京市已經做了大量積極嚐試,對很多工業遺存采取了積極的保護、改造和利用措施,並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但正如上麵所分析的,由於種種原因,北京的工業遺產保護與開發工作仍麵臨著諸如管理權限混亂、保護觀念落後、保護主體缺失、民眾保護意識淡薄、學術研究亟待提高等挑戰。
(一)北京工業遺產保護的基本原則
針對當前工業遺產保護工作中麵臨的突出困難,以及近年來北京工業遺產保護取得的經驗成果,結合北京工業遺產資源自身的特點與北京城市發展需要,我們認為,對北京工業遺產的保護與開發應貫徹以下基本原則:
1.真實性原則
工業遺產同其他文化遺產一樣,具有不可複製的唯一性,每一處工業遺存都具有獨特的價值,都彰顯著不同尋常的獨具的社會文化價值。當工業設施最終完成曆史使命,失去原有生產功用時,就定格在了特定的時空中,雖無聲卻承載著豐富、獨特的曆史信息。1964年公布的《威尼斯憲章》[43]指出:“人們越來越認識到人類價值的統一性,古代遺跡是我們共同的遺產,為了子孫後代而保護它們,將遺產的真實性完全地傳下去是我們的責任。”[44]2000年由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中國國家委員會製定、通過,中國國家文物局批準向社會公布的《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中的“保護原則”部分也提到“必須原址保護”“盡可能減少幹預”“保護現存實物原狀與曆史信息”等原則[45]。因此對於工業遺產的保護應首先堅持真實性的原則,在客觀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最大限度保持工業遺產的原址原貌,在遺址整體性保護的條件下,不鼓勵重建恢複到過去某種狀態,人為製造假文物、假遺產,也不鼓勵拆建或者移建。隻有當社會經濟發展有壓倒性需要的時候,才考慮拆遷和異地保護。在經過充分科學論證的合理的遺產開發過程中,應盡量做到遺產開發的可逆性,如有不可避免的改變,應完整記錄,保存完備的資料,以備日後保護、研究之用,被拆卸的重要元素也須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