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一世時期的土地和農業政策,總體來說可以分為兩個方麵:一方麵,擴大貴族在土地占有方麵的特權,令17世紀便已開始的世襲領地與一般領地的同一化更為普遍,並憑借法律的形式——“一子繼承法”進一步確定下來;另一方麵,就是不遺餘力地將農民固定在其附屬的土地上。因此,彼得一世時期的土地和農業政策頗受詬病,難以像其他領域的改革那樣讓人印象深刻。因為這位君主未將主要精力放在發展農業生產上,如對農業生產技術和生產工具進行革新,而是仍舊在跟俄國農業中最古老的逃民問題做鬥爭。對統治者而言,失去耕作者,土地就會荒蕪,更不要提什麽發展生產,稅賦也無從收繳,這才是頭等大事;對地主而言,農奴本身就意味著土地和財產,而技術革新隻會讓農奴們無所事事,所以在俄國,幾乎沒有人真正關心農業生產。而為了將農民固定在土地上,彼得一世通過了一道又一道法令,這樣做的後果就是令俄國各類農民的農奴化程度大大加深了,貴族地主的利益得到了維護,專製統治的經濟基礎也得以鞏固。
一、鞏固貴族特權
1714年3月23日,俄國頒布了“一子繼承法”,這一法令借鑒了英國的經驗,主要目的是與貴族土地逐漸分散而導致的貴族破產做鬥爭,實際效果卻是在法律上把一般領地和世襲領地的融合固定了下來。世襲的、因軍功獲得的和購買的世襲領地,與一般領地在詔令中被歸為一類,統稱為“不動產”,它們在繼承辦法上的規定也完全一樣。重要的變化是,對不動產的支配權進行了限製:所有領地必須隻交給一個兒子,在沒有兒子的情況下,則隻交給一個女兒,其他子女隻能分給動產,然而這一限製性的繼承條款由於執行起來難度太高,脫離俄國的社會現實,日益變得有名無實,最後於1730年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