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遇到一位貧困地區的幹部,抱怨當地山民“不開化”——他們家徒四壁,卻不愛勞動,也不出去打工,每日隻是坐在山頭的破草屋旁邊喝酒、曬太陽。政府最初發給他們一些扶貧補助金,轉眼都被拿去買了酒喝;後來改變方式,在山下給他們蓋了房子,每人分了一塊田,但沒過一個月,山民又紛紛跑回山上,仍是每日坐在破草屋旁喝酒、曬太陽。說起此事,這位幹部直呼這些山民為“扶不起的阿鬥”,而又無可奈何,唯有搖頭而已。
我絕不懷疑政府扶貧的真誠和力度,然而,被幫扶的對象毫不為所動,確是匪夷所思。不過,換一個角度看,這種“公仆”代“主人”謀發展的思維亦不無越位的嫌疑。畢竟,一個人選擇過什麽樣的生活,最有決定權的還是當事人自己。在不違法、不幹擾他人生活的情況下,旁人隻能提出建議,絕沒有越俎代庖的權利。
當然,我猜當地官員對這套說辭恐怕並不服氣,因為他們這樣做意在促進當地的發展,而所謂“發展”也者,又有一套標準化模式,其長遠目標大約是學習上海、香港乃至紐約、東京等大都會,最切近的表現則是每年上報的GDP數據。而這其實也不僅是當地領導獨有的想法,目前整個中國社會都生活在這種“發展”氛圍中。但很少有人進一步思考的是,發展的目的究竟何在?
記得20多年前曾聽過一個放羊小孩的故事。記者在西北地區遇到一位牧童,問他長大了想做什麽。小孩回答:結婚。結了婚幹啥?生小孩。生了小孩做啥?放羊!當時的中國剛剛開始發展,很少人預想到20年後是一幅什麽樣的景觀。這個周而複始的放羊故事被許多媒體轉載,主流輿論猛批中國人不思進取,提的問題很尖銳:如果放羊的目的還是為了放羊,這樣的人生有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