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學者讓-皮埃爾·韋爾南曾多次引用另一學者安德烈-喬治·霍德裏庫的觀點,把希臘的“牧人民族的精神”與中國這類“園丁民族的精神”相對照:上級命令下級的統治形式和“牧羊人舉著棍子指揮羊群”的生活經驗有關;而園丁“考慮的是融入於自然秩序之中,他的行為既不為了屈服,也不追求征服,而是與每一株植物的內在衝動和諧一致,促使它更好地生長”。這在政治上的對應物是“間接的和被動的”統治,“最好的權力”甚至根本就是“徹底的無為而治”。我沒有讀過霍德裏庫的著作,不知道他的確切論證過程。如果從名詞看,中國也有把一地長官稱為“牧”的傳統,唯從大體和長遠看,園丁確比牧人更接近中國文化的理想。
一群人以某種方式生活久了,這方式也自然會滲入其思維和心態。民國時期蜀中早逝的天才學者劉鹹炘曾寫過一篇題為《動與植》的文章,針對當時思想界討論東西文化的熱潮提出:“論文化者,必根據於生活狀態、社會組織,此型成民性之要素也。”照此原則,劉鹹炘提出,東方人過的是“植物生活”,西方人過的是“動物生活”。他並將此兩類不同生活方式的文化影響詳列一表,在中國一欄列出“植根於土壤”、“賴自然之惠”、“枝幹相扶”、“互相容讓”、“分治”等現象,相應的,西人的表現則是“遊而求食”、“盡人力”、“親子分散”、“好為爭鬥”、“集中”,每條下還有細目。簡單說,這也類似於當時一度流行的“靜的文明”和“動的文明”的區分。我們今天可以輕易批評這裏的東、西方概念用得太過含糊籠統,二元對立視角也嫌太分明、太齊整,當然也太簡單。不過,如果我們“法其意”而不執於“跡”,也可從中獲得不少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