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師範教育改革必然涉及現行的師範院校製度的存廢問題。如果我們承認所謂師範教育無須“一個特殊的大學來實施”,則專門的師範院校建置其實根本可以取消。不過這樣一來,一個新的問題也就出現了:中學教師從何而來?對此,生物學家胡先驌在1925年的一篇文章早已做了回答,似乎仍有重讀的必要。
胡先驌強調,要提高師範教育,辦法“不在設立師範大學,而在規定師範生服務之資格”。具體方案有二。一種是借鑒德國方式:“欲任中等學校某學科之教習,或欲得此項資格之特種文憑者,可規定先須在各大學專治此科,卒業後再須治教育學、心理學等學科一年或二年,使其程度略等於碩士,方可取得此項資格或文憑。”另一種是借鑒法國製度:“同在一大學,苟欲以師範為職業者,除普通大學訓練外,再須加授某種特殊之訓練。”不管哪一種方式,皆“不必立駢枝之學校,而師範教育自可提高”。
兩個方案都要求有誌做中學教師者先須認真研讀一門基礎學科,再來接受專門的教育理論和技術訓練。此正是傅斯年所謂教育家應“於文理各科之中有一專門”之意。而這也就意味著一個人必須付出比同儕更多的時間與精力,才能獲得站在中學講台上的資格。顯然,職業門檻提升後,隻有那些“樂之”者或至少是“好之”者才肯接受這種挑戰。大浪淘沙,真正留下來的,不管是道德素養還是知識儲備,都會比今日好很多。
我國現行的高等師範教育體製則恰好相反。學生入學之初,未經篩選,似乎便自動成為中學教師候選人。但對於大部分剛從中學畢業的年輕人來說,要在此時決定自己的未來職業,未免過於倉促。我想,如在師範院校的學生中做一調查,真正有誌於中學教學的人恐怕少得可憐。不過這實在也怨不得學生,每一個年輕人都有選擇自己未來的權力,師範生又何獨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