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檔案中的曆史:清代政治與社會

檔案所見清代社會夫妻關係的斷裂與終止02

女人埋怨小的說,從前原有分的田地,俱是小的花費了。既然養活不起妻子,何苦著他同孩子們受餓,不如將他同孩子殺了,省得跟著小的受罪。小的一時氣忿要將他殺死,把家裏的幾件家夥打爛,隨手拾起桌上放的一把小刀,向他說你既叫我殺你,我就將你殺死,不過與你抵償就是了。……[97]

楊天倉果真把他妻子殺了,也紮傷了兒子。

5.貧難度日

楊天倉等人的妻子怨恨丈夫敗光家產,使她們生活無著。然而,如果無力養家活口,男人即使循規蹈矩,或無產可敗,也一樣會受到妻子的奚落、埋怨。而檔案數據顯示,不少家庭糾紛都是因此而起的。

孫聖良是江蘇當塗縣人,四十二歲,與妻於氏結婚超過八年了,夫妻倆開個豆腐店過活,沒有子女。於氏平日常埋怨日子窮苦。夫妻二人都嗜杯中物,酒後常爭吵。乾隆元年正月初三日(1736-02-14),於氏抱怨,“別人家過年,吃好的,穿好的。我家如何沒有?”,向孫聖良要吃、要穿。孫表示:“我是個開豆腐店的小本生意人,如何學得別人家?”於氏聽了,賭氣睡了一天不起來。到了初八日,於氏又抱怨,“受這樣的苦,到了新年裏,還沒有好處”,孫聖良就買了四個錢的燒酒,安撫於氏。沒有想到酒後,於氏氣仍未平。孫聖良見有柴草堆,一句“小心火燭”,引發於氏不滿,嗔夫多管,夫妻倆因而打了起來。[98]

蔡關保,廣東東莞縣人,三十一歲,與妻子結婚十年,育有兩個女兒。有一天吃了晚飯,妻子磨洗鍋頭手重,他聽見聲音太響,恐怕損壞了鍋頭,就數落妻子做事不該如此粗魯。妻子不服,說“弄不得飯來吃,要鍋何用?”[99],反諷他“不長進”。

陝西長武縣人王趙氏,三十五歲,乾隆十二年(1747)三月間改嫁王充。乾隆十五年四月十一日(1750-05-16),王充沒有買好米麵就趕早往酒房替人做酒去了。王趙氏餓得慌,不得已向房東的女人要了兩頓飯吃,感到很沒顏麵。晚上王充回家要趙氏漿洗衫褲,趙氏罵道:“你要把我餓死,我也不管你這閑事。”王充回罵她是“不賢潑婦”,趙氏反擊說:“你討了婦人養活不過,反來罵我。我的命不好,嫁了你這窮鬼,那有出頭日子,倒不如死了。”[100]王充就拿了塊磚進屋裏,要趙氏自己撞死。趙氏隨手把磚往外一撩,撩到王充的額角上,王允當場血流不止,十多天後傷重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