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清代牙行的幾點觀察
一、前言
作為買賣雙方中介的牙或牙人,在中國曆史上是一個古老的行業。據學者研究,戰國以前可能已經有了牙人的出現,隻是當時用的是“駔僧”一詞;而牙行的出現是在明代。[1]事實上,清代官給印信文簿,要求牙行記錄客商籍貫、姓名、路引字號、貨物數目,每月報官的做法,即為直接沿襲明代的規定。[2]以下是一位牙行經紀的口供,可以讓我們有機會對清代牙行的運作有較直接的觀察:
龔會魯供,小的是棗陽縣人,開豬行生理。今年七月二十八日蕭起雲在小的行裏賣小豬,謝成名也來到行裏,憑小的賒了蕭起雲一個豬,講定四百五十文錢,許到八月初二日送錢給他。到初二日,不見謝成名送錢來還,初三日蕭起雲叫小的同他去討錢,還駝著幾個豬沿路賣。有晌午時候,才到謝成名那裏。蕭起雲在路邊樹下坐著,小的去叫謝成名。他女人說不在家裏,在後衝田裏割穀。小的一人走到田裏,才叫謝成名回來。成名隻給了蕭起雲三百八十個錢,蕭起雲說還少七十個錢,你到幾時找我。謝成名說我止有這三百八十個錢,若要找錢就把豬退還你罷。蕭起雲說原講定四百五十個錢,如今你把豬趕來,過了幾天,怎又要少錢退豬呢?[3]
上述引文具體而細微地呈現了牙行在清乾隆年間商業行為中扮演的角色——評定物價,中介買賣。龔會魯是湖北棗陽縣人,豬行經紀。蕭起雲則是河南新野縣人,以販豬維生。乾隆五年七月二十八日(1740-09-18),蕭起雲“駝了幾個小豬子在龔會魯行裏發賣”。龔會魯為了做成生意,不僅作保,讓手頭不寬裕的謝成名賒賬買豬,而且當買主未能按約定時日還錢時,還陪同賣主一起前去討賬。而官方似乎也如此認定,以此為標榜的字眼也一再在官方文獻,尤其是上諭中出現:“貿易貨物,設立牙行,例給官帖,使平準物價”[4],“以評物價,便商賈”[5],“民間貿易,官為設立牙行,以評物價,所以通商便民,彼此均有利益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