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德國納粹運動與納粹專政

第六章 新納粹運動

一、形形色色的新納粹組織

希特勒政權倒台後,納粹運動並未絕跡,而是時起時伏,有時甚至頗為猖獗,不時衝擊著人們的視覺與聽覺,甚至危害著國內外的社會秩序。

戰後的納粹政黨和團體通稱新納粹,但這一“新”字,在不同的政黨團體身上,含義略有不同。

戰後初期的新納粹組織,其成員主要來自老納粹組織。在這裏,“新”是指時代背景,就其成員來說,還是老納粹分子。他們所追求的目標,主要是為老納粹組織洗刷罪名,新的內容較少。這類組織中最突出的是德國的“歐洲民族”組織和H.I.A.G組織。這類組織所從事的活動,是在世界人民剛剛擺脫法西斯暴行的背景下進行的,因而阻力較大。同時,在新時代中逐漸成長起來的新公民,由於官方媒體中較少係統地傳播原納粹社會的各種細節,對老納粹的印象越來越淡薄,導致他們對各種翻案活動的興趣縮小。隨著這些組織的成員不斷死亡,或者轉入其他類型的新納粹組織,這類組織的影響和威脅也不斷縮小。

隨著時間的推移,以新成員為主體的新納粹組織不斷增多,逐漸成為新納粹運動的主體力量。這種類型的新納粹組織,不僅成員的主體是“新”人,其宗旨尤其是活動方式,也包含了不少“新”的內容,基本上順應了時代的需求。這些組織內部,又可分成3種類型。

第一種屬於“新人懷舊”型。這些組織的成員以青年為主。據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的統計資料,當時德國該類組織中,30歲以下者占68%,31~50歲之間占23%,50歲以上者僅占9%。他們大多不是老納粹組織的殘餘,其父兄也未必是老納粹分子,主要是新時代中成長起來的新生代。但是他們在文化媒介(主要是納粹時期遺留下來的書籍和影片)的影響下,全盤追求老納粹的奮鬥目標和表現形式,尤其喜歡模仿納粹衝鋒隊等下層行動組織的破壞性舉動。這類組織一般處於地下狀態,規模不大,通常擁有1000餘名成員,但數量較多,僅聯邦德國政府記錄在案的就達數十個。由於它們每年都要製造成百上千次暴力恐怖事件,如搶劫銀行、襲擊軍營、破壞猶太會堂和公墓、縱火、爆炸等,這些組織盡管對西方社會的存亡威脅不大,但對社會秩序和公眾情緒的衝擊遠比其規模大得多。在德國,這類組織中較為突出的有1968年成立的“德意誌民族社會主義者同盟”,1972年成立的“新右派行動”和1974年成立的“霍夫曼國防體育集團”。20世紀80年代逐漸興起的德國“光頭黨”,也可歸入這種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