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敦煌文獻與唐代社會文化研究

第三章 敦煌吐魯番文書所見唐代“三賈均市”的製作與實踐

“三賈均市”是唐代政府評估市場物價、規範市場秩序的基本準則。《唐六典》卷20《太府寺》載:“京、都諸市令掌百族交易之事;丞為之貳。凡建標立候,陳肆辨物,以二物平市,以三賈均市。凡與官交易及懸平贓物,並用中賈。”注曰:“精為上賈,次為中賈,粗為下賈。”[1]即言市場上交易的各種商品,按照同類貨物質量高低的情況劃分為精、次、粗三等,並依次相應地規定為上、中、下三種價格,正所謂“賈有上、中、下之差”,[2]以此來均平物價,調控市場。有關“三賈均市”的製定、運行及作用,國內外學者如仁井田陞、池田溫、王仲犖、張澤鹹、盧向前、李錦繡、李維才等,都有較為深入的研究。[3]筆者在研讀敦煌吐魯番文書中的物價材料時,發現“三賈均市”還有一些問題值得探討,如“三賈”的淵源、製作、影響以及與“三賈”密切相關的“時估”“中估”等問題,對於透視中國古代的市場管理及物價調控具有借鑒意義。有鑒於此,本章在梳理敦煌吐魯番所見“時估”材料的基礎上,擬對唐代的“三賈均市”及相關問題予以探討。不妥之處,敬請方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