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是健全和完善中國古代教育製度的重要時期。從中央國子監的“六學”,到地方的州學、縣學,形成了一套較為全麵、係統的官學教育體製。同時,由於科學製度的推行,使得私學教育也納入了唐代教育製度的軌道,並與官學教育一道成為國家教育製度的支柱[1]。另一方麵,敦煌吐魯番文書的發現,為我們了解中古時期的州學、縣學及私學教育提供了重要材料。比如,S.2703v《千字文》所見的學童習字、老師“手把手”的識字教育及溫故而知新、啟發、誘導和鼓勵的教學方法,使我們對中古社會的童蒙識字教育有了較為真切的理解。這些有關反映中古文化教育的“新材料”,有關學者已做了很好地開掘,並取得了一係列成果[2]。本章通過對吐魯番、敦煌所出兩件文書的解讀,進一步揭示唐代州縣官學教育及學生日常社會生活的若幹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