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敦煌文獻與唐代社會文化研究

第二節 周公八天出行圖

S.P12《上都曆日》中欄為“周公八天出行圖”,此圖由內外兩層圓圈組合而成,盡管其右半圓弧略殘(圖13-4),但可據S.P6補充完整。內層的圓圈為八天及對應的日期,按順時針方向依次為天門,一日、九日、十七、廿五;天賊,二日、十日、十八、廿六;天財,三日、十一、十九、廿七;天陽,四日、十二、廿、廿八;天宮,五日、十三、廿一、廿九;天陰,六日、十四、廿二、卅日;天富,七日、十五、廿三;天盜,八日、十六、廿四。外層則為八門,順行為西北方天門、北方水門、東北方鬼門、東方木門、東南方風門、南方火門、西南方石門、西方金門(圖13-5)。

圖13-4 (S.P12)

圖13-5 (S.P6)

內圓“八天”及對應日期,也見於S.612《宋太平興國三年戊寅歲(978)應天具注曆日》,收有“周公八天出行圖”,其文曰:

天門:一日、九日、十七、廿五,所求大吉。

天賊,二日、十日、十八、廿六,傷害,凶。

天財,三日、十一、十九、廿七,百事吉。

天陽,四日、十二、廿、廿八,出行平。

天宮,五日、十三、廿一、廿九,開通吉。

天陰,六日、十四、廿二、卅日,主水災,凶。

天富,七日、十五、廿三,來財吉。

天盜,八日、十六、廿四,主劫害,凶。[19]

以上“周公八天”及對應日期,與S.P6、S.P12完全相同,由此可證內圓“八天”的主要意義在於“出行”吉日的選擇。古代社會中,不論遣使通好的使者,或是興販牟利的商旅,乃至東來西去的求法高僧,他們的“出行”絕不是平順的康莊大道,相反旅途多有凶險和未知情況,甚至被視為“畏途”。因此,人們出於旅途平安的企求,往往從日期、方位、禁忌、禮俗、儀式、信仰等層麵[20],對“出行”賦予特別的象征意義。自然,趨吉避凶的“周公八天”是其中之一。就占法而言,實是將每月30日依次分配於“八天”中,且始終以八日為周期,循環分布,由此產生出每相隔為“八”的日期具有相同的占卜意象。同時,就擇日吉凶而言,每月中凡天門、天財、天宮、天富對應的所有奇數日期均為吉兆,而偶數中的吉日,僅限於天陽對應的四日、十二日、二十日和二十八日,其他偶數日期俱為凶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