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九月五日,救濟善會“司友諸人”才逐漸“全行登岸”。陸樹藩在九月三日致上海總局的公函中對救濟善會辦事人員登岸之前的各項準備活動作了詳細敘述:“先經貝爾榜君商準德提督,指出三汊河棧房以屯衣糧,又由曹子成兄賃得火神廟,為設局辦公之所,並由丁嘉立君添發護照、船旗為之保護,更徵妥善,所有衣糧等件,刻已陸續運津,明後日司友諸人,即可全行登岸。”[13]在此期間,救濟善會製定了《塘沽輪次告被難南旋各士商並章程八條》:
為告知事:照得本總局,前以京津不靖,凡我東南人士,或供職京華,或賈遊畿輔,一旦猝遭變故,傷亡慘狀,言之痛心。刻幸已熄烽煙,而虎口餘生,欲歸不得,爰創立救濟善會,並請德國國家保護,現由招商局派撥愛仁輪船,專供本總局來往津滬救濟之用。昨已航海北來,設局開辦,茲準各士商紛紛來局報名登輪,刻期起程南返。除派司事在輪隨時妥為照料外,茲將議定章程錄後。
計開:
一、各官商登輪後,望即到本善會輪船賬房,報名注冊備查。
一、船中人數眾多,必須男女分居,以示區別。
一、水腳、飯食均由本局供應,不取分文,如各官商以利濟為懷,願襄善舉,抵滬後望向本局量力資助,俾得源源接濟,以期轉救多人。
一、茶房伺應,已由本局酌給酒貲,不得格外需索。
一、到滬後路遠不能即歸者,可向本善會輪船賬房聲明,發給憑條送往名利、長春兩棧房暫住。
一、輪船飲食,每日一粥兩飯,早以七句鍾,中以十二句鍾,晚以五句鍾為準,逾時不能再開。
一、各官商行李等件,須自行照管,本善會雖派有司事隨時照料,恐人多難以遍及,倘有遺失,與本局無涉。
一、本輪船係專備本善會裝運北省南方被難官商之用,並不附帶別項商旅,亦不裝載貨物。[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