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海外漢學與中國文論(英美卷)

(三)“抒情傳統”

英語國家的“抒情傳統”說肇始於陳世驤從20世紀50年代末至70年代的一係列論述,其中部分文章在譯成漢語後編入中文版《陳世驤文存》[57]中。從學科角度上看,陳世驤對中國抒情傳統的論證與演繹主要依據三方麵的資源,即字源學考訂、批評史論述與文學史本文。以其對批評史原典的關矚來看,比如在論證抒情發生的兩個核心概念“詩”與“興”時,就廣為征引了《詩大序》及與之相關聯的《堯典》《左傳》《禮記》等文獻,以及後人如陸機、劉勰、鍾嶸、孔穎達、朱熹的詩論。通過三種資料來源的扒梳與整合,陳世驤確證了在中國文學譜係中已然存在的一個發達的、占據主流地位的抒情傳統。“抒情”這一概念在陳世驤的論述中包含兩層含義,首先是指一種確定的文類,其次是指作品中呈示的心理內涵。陳氏認為至少在戲劇與小說出現之前,抒情詩是中國長期以來幾乎唯一與最具代表性的書寫文類。雖然目前國內與海外學界多認為“抒情詩”(lyric)的研究是陳世驤的一個獨創,但從概念本身來看,這一命說也有兩方麵的來源可尋。一是從中晚明以來,尤其是“五四”文學革新以來,“抒情詩”就一直作為中國文論的鮮明主題出現在大量的論述之中;二是在西方,自19世紀以來,至20世紀上半期(也包括後來的“新批評”等),以“抒情詩”為概念單位所展開的研究也已相當繁多,尤其是20世紀50年代在美國文論界出現與流行的新古典主義(Neo-classicism),也頗涉亞裏士多德所述的三大古典文類之間的關係。[58]當然,要想確切地判定這些來源或影響也是困難的,至少從陳世驤本人看來,他的這一發現可以昭示出一個多為過去的研究所忽視的文論譜係,並借此與西方以敘事(史詩與戲劇)為主導的文學批評傳統區分開來,及在對二者的比較中顯示出中國文學的傲人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