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麥大維論“文”的觀念
美國堪薩斯大學曆史係學者陸揚(Lu Yang)曾指出,從20世紀70年代到80年代末,歐美的唐史研究進入真正的成熟期,各方麵的進展都很顯著。不限於文學領域,在史學、宗教領域也是如此,而且這些領域之間的交互影響也在加強。[18]例如,麥大維所著《8世紀中葉的曆史和文學理論》(Historical and Literary Theory in the Mid-Eighth Century)一文,便兼及唐代史論與文論。
麥大維為英國劍橋大學亞非學院東亞研究所所長、中國學教授,主要研究中國中世紀的思想史與製度史。在《8世紀中葉的曆史和文學理論》一文中,麥大維以活動於安史之亂期間的五位主要古文家(李華、蕭穎士、元結、獨孤及與顏真卿)為中心,探討8世紀中葉的史論與文論。麥氏指出,755年安史之亂的爆發成為唐代思想史上的一個轉折點。安史之亂迫使知識分子思考社會和政治問題,重新審視自己的傳統。如此,一種新鮮的批評精神應運而生:重新強調曆史、文學與當前形勢的關係。[19]
其一,麥大維勾劃了上述五位古文家的家庭背景,並簡要介紹了作為他們成長背景的知識界,以此助益於理解他們的思想。早先門第顯赫,其後家族衰微,近世祖上無甚大影響,是這一群知識分子典型的背景特征。其二,他們浸**其中的儒家經典傾向於提倡一種保守的觀點,並引導學生追懷一個更美好的過去。這兩點決定了他們在思想上往往極其保守,創作題材十分嚴肅,具有強烈的道德立場。進而,這也體現在上述五位知識分子對“文”的認識上。對此,麥氏做出了周衍的闡析。
麥氏指出,五人公開討論了儒學與文學傳統中的一個重要範疇——“文”(wen)。類似於儒學中的其他概念,“文”根植於《左傳》《論語》和《易經》等儒家經典,在漢代《禮記》《春秋繁露》和《詩大序》中得到闡發,從而成為一個發展充分的觀念。自蕭統在《文選序》中提及“文”,曆代作家們都習慣於在文選和史書的序言中談及這一概念。麥大維指出,“文”本意為圖樣,某種形狀的規律性重複。《易經》講到兩種形式的“文”,天文和人文。天文指天體的形狀和中國的地貌;人文即人的樣式,具體指三種媒介,即禮、樂和書。“文”被假定為自足存在,而並非僅僅是某種樣式的屬性。中國“文”的概念與歐洲中世紀早期關於音樂和諧的概念有相似之處,宇宙的音樂(musica mundana),類同於“天文”;人的音樂(musica humana),器物的音樂(musica instrumentalis),相當於“人文”。中西相關概念都強調人和宇宙的密切聯係,但是方式不同,中國概念強調人文性,西方概念強調神性。五人對“文”這一概念有著截然對立的兩種認識。[20]一方麵,他們將“文”視為自然界和社會中的客觀現象,可供觀察和分析。依此理論,天文的失序昭示出人類世界的無序,尤指統治者的失德。“人文”成為政治的參數,尤其是書寫話語能顯示出統治的狀況。另一方麵,“文”被視為傳統文學創作心理學的一個構成要素,歸屬於表現觀:“文”是人內心感情的圖式,它主要體現在文學中,也體現在音樂和禮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