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史·地理誌》載,明末時大興縣無巡檢司,宛平縣巡檢司有四:盧溝橋、王平口、石港口、齊家莊。宛平所屬巡檢司俱設於明初,永樂十一年,“設北京宛平縣之盧溝橋、石港口、齊家莊、王平口四巡檢司”[1]。以往學界有以永樂十一年為宛平巡檢司設置之始的說法,但事實並非如此。《全元文》收錄有《送王平口巡檢陳允莊序》一文,雍正《畿輔通誌》卷42《津梁》載宋元祐四年盧溝橋置巡檢司,可見,至遲宋元時代已開始在宛平縣設置巡檢司。
明代宛平所屬四巡檢司似乎是分界管理的,一個主要的證據是今保存在門頭溝區齋堂鎮大寨嶺上的一塊交界碑,為明代所立,碑高1. 2米,寬0. 42米,厚0. 3米,碑文為“王平口巡檢司、齊家莊巡檢司交界”[2]。巡檢司所從事的職能很可能在於緝捕逃犯,《明英宗實錄》記載齊家莊巡檢一事:“順天府宛平縣齊家莊巡檢司巡檢賈英奏考滿任內所獲軍囚數少,當謫戍邊,緣本司近通西山僻路,上下關口俱有戍守,以故捕獲不多。事下行在,吏部覆奏。上以謫戍太重,此情可矜,姑宥複職”[3],以捕獲軍囚為其考績。現存門頭溝碑石中另有一通《石古崖修路碑》,現存王平鎮東石古岩村石佛嶺,刻於萬曆六年,共四塊,一碑記述修路情況,另三碑記載捐資眾善芳名,參與修路的有錦衣衛、司禮監等,還有王平口巡檢司等官員及高僧[4]。巡檢司應當在一定程度上參與了地方事務。
但如根據萬曆年間沈榜所修《宛署雜記》,在《裏社》一項中並未記載各巡檢司與村落之間的統轄關係來看,巡檢司是否由主要負責流動人口而轉向土著人口的治理,還不太明確。不過康熙二十二年修纂的《宛平縣誌》已經明確記載了巡檢司所統村落,共分為捕衛南鄉、盧溝橋巡檢司、石港口巡檢司、王平口巡檢司、齊家莊巡檢司。至此,巡檢司與村落之間的關係才得以證實,巡檢司與村落間建立統轄關係很可能發生在清初順康年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