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地方行政製度史上,佐雜官的分防並各領一定的地域範圍成為縣以下行政管理體製最顯著的變化之一。這一分防本身意味著縣以下出現了代表國家權力的“父母官”,也代表著皇權與紳權之間的邊界從縣轉移到縣以下的佐雜衙門。因此,對於這些佐雜官分防及其對“社會”的介入以及由此產生的複雜的互動關係,就成為觀察清代地方行政管理體製轉變的最佳視角。但無論是設置極其廣泛的廣東也好,市鎮發達引發佐雜駐紮的江南也好,對佐雜及其在地方社會的實踐活動始終不甚明晰。這其中最大的障礙正在於地方誌往往關注於知縣及其活動,即使平庸之輩亦可借助縣誌纂修,廣留溢美之詞;而佐雜官因地位卑微,備受歧視,隻有那些特別出眾抑或日後高升者才有可能被列入“傳記”,這就使得人數幾乎是知縣兩三倍的佐雜官群體及其活動被隱沒在廣袤的曆史中。隻有通過斷片殘卷留下的微量記載去輻射他們整體活動的畫卷,這一工作不能說不可能,但至少映射出來的畫麵是殘缺的、破碎的。但令人振奮的是,清代四川保寧府南部縣的檔案較為完整地保存下來,其時間自順治初年至宣統之際,其中保存有為數不少的佐雜衙門的公文。這些極其罕見、珍貴的資料對我們複原南部縣分防佐貳及其在基層行政運作實態提供了獨一無二的資料,也可以據此曲折地反映佐雜官這一群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