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十二年,清政府籌備第五次纂修《清會典》。為準備其中的《大清會典圖》,十五年令各省重新測繪地圖並上繳會典館。光緒十九年,甘肅一省終於測繪完畢,時陝甘總督楊昌浚進折匯報了測繪情況:
查甘肅東起西經八度,西暨二十六度,南起北緯三十二度,北暨四十一度。會典館奏頒圖幅限於方圍,因分嘉峪關內八府、五直隸州、一直隸廳為一總圖;嘉峪關外安西州並青海為一總圖,均按章以一百鳥裏為一方。又八府、六直隸州各為一圖,以五十鳥裏為一方。又化平直隸廳幅員過小,以十鳥裏為一方,仍附省圖各總圖之後為一冊。至於經緯度分、方位、界址、距裏、冬夏至日出日入時刻及山向、河流源委,詳列於說。其各直隸州自治之地及府州屬地,共六十七廳州縣,又經征錢糧分防佐貳十三處各為一圖[65]
《大清會典圖》中的地圖無非是省圖、府圖、州圖、廳圖、縣圖這麽幾種,自乾隆《大清會典》以後即是如此,光緒朝重修《大清會典圖》亦是延續舊製。然而在甘肅省測繪地圖時,專門為“經征錢糧分防佐貳十三處”各繪一圖,這意味著在新的正式上繳中央的地圖中,出現了新的“成員”。所謂“分征佐貳”,實際上隻是州縣的僚屬官如縣丞、州同等,在清代往往因分駐到治所城市之外,而有了“分防”、“分征”的稱謂。然而,這種分防佐貳抑或是分征佐貳,按照通常的理解,隻是將縣政的部分事務交予其管理而已,本身並不是在原有府廳州縣之外新劃出一類“行政區域”來。那麽,為什麽甘肅要單獨為這些並非行政區劃的“分征佐貳”繪製地圖並上繳會典館,的確令人疑惑不解,以往的研究亦極少關注於此[66]。
光緒時新測繪的甘肅省新地圖,正保存在宣統元年新修的《甘肅新通誌》卷首之中。賴此可知,上述奏疏所提到的“經征錢糧分防佐貳十三處”地圖正是:皋蘭縣紅水分縣圖、狄道州沙泥分州圖、隆德縣莊浪分縣圖、固原州硝河城分州圖、海城縣打拉池分縣圖、隴西縣漳縣分縣圖、秦州三岔分州圖、階州西固分州圖、安化縣董誌原分縣圖、靈州花馬池分州圖、張掖縣東樂分縣圖、肅州王子莊分州圖、高台縣毛目分縣圖[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