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區地理研究較多注意新縣設置與地區開發之間的緊密聯係,然而,縣的裁撤這一地方行政製度史上屢見不鮮的現象卻少人關注。誠然,一縣之裁廢對於整個國家行政而言無關宏旨,時至今日,幾乎每年都有類似分分合合的故事在上演,然而對於世世代代生於斯、長於斯的居民而言,縣的裁撤直接關係當地居民的切身利益,無異於一場悲歡離合的大戲。
縣製自春秋始創,一直是中國最穩定的基層行政區劃,其“建置之始,或以版籍之蕃庶,或以訟訴之浩穰,或以防寇盜之變,或以示形勢之重,皆有意謂,不徒置也”[102]。故就全國視域觀之,縣級政區變動最小,曆代調整的重點在於統縣政區與高層政區,清代亦然。清代對於州縣的政區調整,主要是新置,裁並的並不多。這類撤並的州縣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裁並後直至清末再未恢複的,共有41個;一類是裁並後不久就加以複置者,共有26個。
表8-5 清代撤並未複之縣
資料來源:牛平漢《清代政區沿革綜表》,北京,中國地圖出版社, 1990。
先說第一類情況。41處撤並州縣中, 39處是整縣撤並,這種情況並不需要重新對縣界、學額、田賦等進行劃分,也是清代裁並州縣最常用的模式。還有兩例分縣裁並的情況,一是魏縣並入元城、大名兩縣,一是平順並入潞城、壺關、黎城三縣。魏縣共337村[103],撥給大名306村,元城31村,故稱“地十之九歸大名,一歸元城”[104]。平順的情況較為特殊,平順乃明時所置,嘉靖八年置於潞城縣青羊裏[105],撥潞城縣編戶十六裏,壺關縣編戶十裏,黎城縣編戶五裏,共編戶三十一裏,隸平順管轄。乾隆二十九年因居民稀少裁縣,原撥三縣之地各歸原屬[106]。以地域而言,共有11省曾裁並,以雲南、直隸、四川三省最多,分別達8、6、5處;以時間計之,多發生於康熙、乾隆年間,均有13處,充分證明康熙、乾隆時期乃政區變革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