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皇權不下縣?:清代縣轄政區與基層社會治理

三、既有研究、史料評述與總體思路

關於縣轄政區的研究, 20世紀90年代初曾有過討論,近些年又引起學術界的關注。現有研究可被歸納為四種視角,擇要論述如下:

一是官僚製度史視角,側重其類型、職能、選任等。傅林祥《清代的次縣級政權與轄區》、《清雍正年間的次縣級行政機構及其職能探析》[28]將這類轄區稱作“次縣級政權與轄區”,並擬定了次縣級行政機構的判斷標準,分析了它們的種類、分布及職能等。張振國《清代地方佐雜官選任製度之變革》對佐雜官的缺分、等第、選任及其遷轉進行了考察[29],左平《清代縣丞初探——以〈清代南部縣衙檔案〉為中心》是對縣丞群體的專門研究之作[30]。此外,還有申立增《清代州縣佐貳雜職研究》[31]、張浩《清代巡檢製度研究》[32]等,也是從官僚製度史角度切入的優秀學位論文。

二是曆史地理學視角,探討其沿革、轄區、分布等。張研《對清代州縣佐貳、典史與巡檢轄屬之地的考察》以廣東為重點,考察了州縣佐貳、典史與巡檢轄地情況,認為它們並不構成一級行政區劃,其理由是這些佐雜職官在轄屬之地不能負全麵之責;數量過少,也沒有典型代表性。魯延召《海防地理學視野下官富巡檢司建置沿革研究——基於廣東新安縣的考察》討論了廣東新安縣官富巡檢司的建製沿革問題[33]。

三是社會經濟史視角,側重在縣轄政區與市鎮管理、社會治理之間的關係。林紹明、張研、任放、張海英等均注意到分防佐雜官的存在並將之與市鎮管理聯係起來[34]。趙思淵《明清蘇州地區巡檢司的分布與變遷》[35]、《屏盜之跡、拯民之恫:明清蘇州地區的巡檢司》[36]對此提出質疑,認為巡檢司駐紮市鎮的現象是出於建製維持成本的考慮,並不必然說明巡檢是管理市鎮的手段。日本學者太田出《清代江南三角洲地區的佐雜“分防”初探》探討了清代江南三角洲佐雜分防與以市鎮為核心的區域社會的關係[37]。賀躍夫《晚清縣以下基層行政官署與鄉村社會控製》指出清代巡檢司、縣丞署在鄉村社會控製體係中的地位殊堪重要,晚清佐雜官缺的減少與皇權、紳權間複雜的關係有關[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