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近代中國的鄉土意識:清末民初的地方領導階層與地域社會

小結

以上依據鄉紳秦錫田的言論和活動,概觀參與地方政治的各種問題,嚐試對清末民初“地方公意”的理想,以及官民關係的實際情況,作通盤性的理解。

在第一節中,為了闡明地方利益的代言人——秦錫田如何爭取地方利益,分析了上海縣的政治舞台背景,以及浦東農村中地方精英人士之間的關係。20世紀初期的江南農村,係以市鎮為基礎,由精英人士整合的地域社會。雖然他們從清代後期起擁有補充行政職能的半官方特征,同時也肩負著水利、慈善等各種地方事業,但整合是以私人乃至半官半民性質,與官方權力相輔相成。然而,由於地方自治製度的引進,被編入行政體係最末端的鄉區,成為公共政治領域,通過議會等組織,直接與官方權力形成對峙之局。

第二節以清末江蘇諮議局中秦錫田提出的兩個議案為線索,分析清末民初地方精英人士力圖解決的兩個問題,並檢討他們麵對的妨礙地方自治的情況。地方自治製度引進後,日趨明朗的一點是,他們負責的地方公共事務正在被“製度化”,有必要確立地方行政區的管轄範圍及實際製度運用的經費來源。在浮收與清丈兩項問題議案中,他們主導了對基層行政機構的改組;換言之,表現出對官方(“官治”)和地方(“民治”)明確定位的期望。具體言之,整頓關於征稅的法律製度,同時通過精英人士的主導,進行清丈活動,可以確保地方財政的主導權,以取代過去由官方主導的部分行政職能。

在第三節中,針對清末引發的官民對立問題,以曾擔任自治職位、為地方利益而奔走的秦錫田的活動,分析20世紀20年代上海縣的官民對立情形與其中展現的地方意識。秦錫田在上海縣地方公款公產管理處及清丈局的作用,是為了確保上海縣市鄉中農村地區精英人士的利益,特別是市鄉行政事務的運作經費,作為“下意”向縣、省進行“上達”的橋梁。地方自治雖在民初被迫停頓,但地方精英人士通過類似於地方公款公產管理處的自治團體組織,以及各市鄉的行政職位,努力克服清末不斷表麵化的各種地方自治的問題。在軍閥政權體製下,雖有眾多的困難及問題,但他們對地方財政的改良也獲得了部分製度上的成果。然而,這一事業在南京國民政府統治下,以違反“民意”的理由被改編。最終導致精英人士主導確立財政體製——定位“民治”領域——的嚐試,被迫中途夭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