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鏡像與流年:一個人的美學史

2010

人生之樂

中國社會曆來等級分明。但有一種東西依然可以用一種快樂的方式洞穿它。這就是樂。

公元前320年稍早的時間,孟子,這位**洋溢但肯定滿肚子不合時宜的理想主義者,曾經與齊宣王有過一段微妙的對話。孟子問:“獨樂樂,與樂樂,孰樂?”齊國的這位還不算太弱智的君主馬上回答:“不若與人。”

這就提出了一個問題:世界上的許多快樂,大多都是私人性的,比如躲在房間裏數錢,或與心愛的人獨享良宵等。但是,為什麽音樂就需要與他人共享才能真正讓自己“HIGH”起來呢?

顯然,齊宣王的感受,抓住了音樂的一個重要品性,即它的無利害性。我們每天麵對的現實,是一個利害的世界,或者說,是一個充滿功利或爾虞我詐的世界。可能在孟子那個時代,隻有音樂能將人帶入無差別的平等狀態。

有充分的史料證明,齊宣王的音樂體驗是言之有據的。《禮記·樂記》講:“樂和同,禮辨異。”這顯然是講,音樂可以將人無差別地團結在一起,而禮則是在看似溫文爾雅的包裝下,在人與人之間製造永遠無法逾越的距離。

是啊,我們現實中的生活或工作經驗何嚐不是如此。單位裏,等級分明。領導或同事,各自固守職業的分寸,但如果就有那麽一天,領導要領著大家一起去卡拉OK,在那樣的場合,誰還管誰是下級還是領導。

生活中,總是要有一種泯滅尊卑貴賤的方式,否則這個社會肯定是讓人窒息的。許多時候,當我們認識到領導也是人,或者說,領導也是人性的,那麽,肯定他也需要由音樂帶來的這種人與人之間的其樂融融。哪怕隻是一瞬,也讓世界瞬間呈現出無差別感。

所以,在閱讀古典文獻的時候,我常常不由自主地感謝音樂這種被現代人固定為一種藝術形式的東西。顯然,在中國漫長的封建時代,它絕不僅僅是一門藝術,而是關乎人生而平等,並最終以平等為旨歸的種種象征性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