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中葉漢譯西書曾對日本學習西方影響甚深,不到半個世紀,源自西方的各種新知識借助“和製漢語”大量湧入中國,出現了眾多的新的社會政治概念。時人在生吞活剝地吸收來自日語的外來詞時,發明了各種速成學習方法,其中影響最大的是“戊戌變法”失敗後亡命日本的梁啟超在1899年編寫的《和文漢讀法》一書[6]。借助這一獨特的學習方法,梁啟超及其讀者們得以廣泛涉獵日語西學書籍。不過,如果要對《和文漢讀法》吹毛求疵的話,其實問題不少。如,關於“概念”一詞的釋義,不知是出自梁啟超,還是哪位傳抄者,竟望文生義地旁注道:“大概想念。”[7]這一似是而非的翻譯完全忽略了“概念”在邏輯學中的含義,也忽略了“概念”被生產的語詞的曆史。
概念/concept一詞源於拉丁語conceptus,在拉丁語中的意思為把握、萌芽、構思及受孕、胎兒等。笛卡兒(René Descartes)在《第一哲學沉思錄》一書中使用過概念一詞,但是,意欲以“直覺”和“演繹”來證明物質世界的笛卡兒對“觀念”和“概念”並沒有加以嚴格區分。[8]一般認為,對概念最早做出明確界定的是康德(Immanuel Kant)。在《純粹理性批判》一書中,康德認為概念(conceptus)是表述(representatio)的產物,表述有感覺與認識之別,認識有直觀和概念之分,概念則有經驗概念和純粹概念之異,純粹概念又有悟性概念和理性概念(理念)之差。後世有關概念的討論都是圍繞康德的言說展開的。[9]
當concept漂洋過海來到中國時,19世紀初英國傳教士馬禮遜(Robert Morrison)的《英華字典》及其後繼字典都將concept譯為“稿”,在解釋conception的含義時,將其與notion並稱為“意”“意見”。[10]
第一個以“概念”(がいねん)來翻譯concept的是日本明治時期的啟蒙學者西周,西周受過嚴格的漢文訓練,又有留學荷蘭的“蘭學”經曆,他準確地捕捉了當時歐洲關於概念的界說。他認為,概念指從各個事物中抽取共同特點而建構的表象,具有內涵(意味內容)和外延(適用範圍)兩個方麵,由被稱為“名辭”的詞語來表示。[11]1869年,西周在《學原稿本》一文中闡述了邏輯學原理——他稱之為“學原”或“致知學”。他舉例說,人們之所以未見而能知,可以在橫濱講述長崎的狗,在長崎講述橫濱的烏鴉,乃是因為人們的心中已經有了狗和烏鴉的形象,借助這一形象得以知之。這個“知”屬於邏輯學的範疇,但還隻是“直知”,隻有不斷累積“直知”,才能最後形成“念”。[12]“念”有概念(notion)和想念(idea)兩個層麵,“概念”是“歸納之思”,“想念”為“推演之思”。[13]1871年,西周在《五原新範》一文“念區概括”一節中,進而闡發道:概念是在了解事物的表征之後而形成的,概括不能完全究明事物的外形和本質;“想念”是想象力的產物,是通過直覺和直知將事物的外形和內容呈現於心中。[14]西周以“概念”一詞翻譯notion,以“想念”一詞對譯idea,涵蓋概念和想念的“念”對譯什麽呢?西周在“念區概括”一節旁注中,注明“conception”“begriffe”(begriff——引者)。1875年,在《致知啟蒙》一文中,西周在重複上述關於狗和烏鴉的比喻後,在“念”後附注“conception”,而在關於事物“外形內質”的認識中,概念屬於“度量觀”(quantity),觀念屬於“形質觀”(quality)。[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