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鏡像中的曆史

作為事件的“他者”

——近代中日曆史教科書裏的前近代敘述[1]

教科書作為近代國家推行勻質化教育的裝置,在傳授閱讀、書寫、計算等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同時,向學生灌輸體現國家意誌的價值觀念,是學生形成自我與他者、本國與外國差異認識的重要媒介。

在日本,1872年頒布的“學製”標誌著國家近代學校製度的成立。在其後的10餘年間,教科書係民間編纂和出版,學校自主采用,國家意誌尚未完全體現在教科書裏。1887年至1903年是日本教科書的“檢定期”,所有教科書須經文部省審閱,國家意誌貫徹於教科書的編纂上。從1904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為止,這一時期是日本教科書所謂的“國定期”,各地小學統一使用文部省編纂的教科書。[2]

在明治以降的日本學校教育中,曆史科目和修身科目並列,在諸科目中最受重視。日本史是依據以天皇為中心的“國體”觀念編纂而成的,主要講授曆代天皇的善政和忠臣事跡,向學生灌輸“國體之精華”。在涉及日本與外國關係時,依照文部省製定的“致力於強調作為日本文化之特質的自主性和包容性”[3]方針,突出日本獨立自主的外交姿態。

在中國,作為“新政”一部分,清政府先後頒布了《欽定學堂章程》(1902年,即“壬寅學製”)和《奏定學堂章程》(1904年,即“癸卯學製”),仿照日本建立了近代學校製度。各地蒙學堂、初等小學堂和高等小學堂所使用的教科書皆為民間編纂和出版,最後由學部審定。這與“檢定期”的日本教科書相同。1904年1月13日,正式頒布的《奏定初等小學堂章程》寫道:中國曆史教學“其要義在略舉古來聖主賢君重大美善之事,俾知中國文化所由來及本朝列聖德政,以養國民忠愛之本源。尤當先講鄉土曆史,采本境內鄉賢名宦流寓諸名人之事跡,令人敬仰歎慕,增長誌氣者為之解說,以動其希賢慕善之心。曆史宜懸曆代帝王統係圖一幅於壁上,則不勞詳說而自能記憶”[4]。強調忠君愛國與張揚鄉賢名宦的意義。《奏定高等小學堂章程》規定中國曆史“其要義在陳述黃帝堯舜以來曆朝治亂興衰大略,俾知古今世界之變遷,鄰國日多,新器日廣;尤宜多講本朝仁政,俾知列聖德澤之深厚,以養成國民自強之誌氣,忠愛之性情”[5]。突出中國在世界中的位置和忠愛自強的本旨。《奏定中學堂章程》進而細分道:“先講中國史,當專舉曆代帝王之大事,陳述本朝列聖之善政德澤,暨中國百年以內之大事;次則講古今忠良賢哲之事跡,以及學術、技藝之隆替,武備之弛張,政治之沿革,農、工、商業之進境,風俗之變遷等事。(中略)凡教曆史者,注意在發明實事之關係,辨文化之由來,使得省悟強弱興亡之故,以振發國民之誌氣。”[6]強調敘述次序和事理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