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就是人》手記)
李倩 譯
對於在國家劇院(Staatstheater)上演的表麵上的史詩劇作品——《人就是人》這部戲劇感興趣的人們,對於主角羅瑞的演出有兩種看法。一類人認為他的表演方式從新的視角看完美無瑕,甚至堪稱典範;另一類人則對此持反對態度。我本人屬於第一類。讓我以一個適當的角度來考察這個問題:我看過所有的排練,而這位男演員的表演之所以令某些觀眾感到失望,根本不是演員資質差的緣故;那些在夜裏覺得他缺乏“支撐力”或者“使自己表意清楚的天賦”的人,也許會在這個演員先前的排練中對其天分感到滿意。如果說這些迄今已經被接受的偉大表演的特征在這場表演中消退的話(在我看來隻是被新型表演中的其他特征所取代),那麽這正是排演所要瞄準的結果,因而也是拿來評判的唯一議題:造成觀點不同的關節點。
有一個很特殊的問題:劇院功能上的徹底改變,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使眾所接受的某種常規標準不再左右我們目前對演員的評價呢?我們可以簡化這一問題,方式是把我們的注意力聚焦在上述對演員羅瑞的兩種主要指責上:他習慣於不將其意思說明白,他除了按章表演一段段情節什麽也沒演出來。
可以推測,對其劇中第一部分講話方式的反對,要少於對帶有長段對話的第二部分的反對。演說的論題是他抗議裁判團的宣言,被槍決之際他在牆前的請求,以及在他被埋葬前送入棺材的那番關於身份的獨白。在第一部分,他的講話方式還不是很明顯地呈現出與故事分離,但是在這長長的匯總之中,相同的方式似乎枯燥無味、阻礙感覺。在第一部分裏,如果人們不能馬上識別出(感到一種強迫力)表演帶出故事的特征,倒也無傷大雅;但是在第二部分裏,再發生無法識別的情況,就會徹底毀了表演效果。因為在個體語句的意義之外,還要表演出一個十分特別的基本故事,這一故事的實現無可否認地取決於人們知道個體語句是什麽意思,但是與此同時又隻把這含義自始至終當作一個手段。演講者的內容由各種矛盾組成,演員不會讓觀眾將其自身與演員的個體話語看作是一致的,以致將自身陷於矛盾之中,他將自身置於矛盾之外。總體來說,表演必須是一種最客觀地將內在矛盾暴露的過程。某些特別重要的句子因此被強調突出,亦即大聲宣布,他們的選擇達到一種理性的進步(盡管藝術發展進程的結果可能也會這樣)。“我支持你阻止它!”以及“昨晚一直在下雨!”這樣的句子就屬於這一類。以這樣的手段,這些句子(說法)不是被觀眾帶回家,而是被從觀眾身上抽離出來;他們不是被引領,而是被撂在那裏自己去探索發現。“對裁判的反對”被詩歌中的停頓分割成獨立的詩行,這樣才能闡明他們引證的一個又一個人物;與此同時,個體的論據從沒有按照邏輯被一一說明,而這個情況不得不被欣賞甚至被運用。想要達到的效果是一個人僅僅讀到在某些完全不同的時期起草的一宗有關辯護的案子,但他這麽做的時候並不理解其中含義。這的確是留給每一個知道如何進行這類觀察的觀眾的印象。誠然,乍一看可能會忽略演員羅瑞交付清單的十分重要的方式是可能的。這看似很奇怪。因為不被忽略的藝術被看作是有活力的,這是天經地義的事;而我們在此處建議說一些重大的事件需要被獵取、被發現。同樣地,史詩劇有深刻的理由堅持這種標準的逆轉。觀眾不應該被以慣常的方式對待,這是劇院的社會轉變的一部分。劇院不再是激發觀眾興趣的場所,而是令觀眾的興趣得到滿足之所。(因而我們關於節奏的想法不得不為史詩劇做出修正。例如,心理過程要求一種與情感過程非常不同的節奏,而且二者不必處於相同的加速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