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婢女情感訴求
通過“買賣關係”進入蓄婢家庭、“喪失人身自由”的婢女,是“律比畜產”的奴婢。清代時,法律規定,奴婢“婚配俱由家主”[2]。民國時期,婢女買賣的契約中,也多寫明“及歲婚配”“皆由主人作主”的字樣。也就是說,蓄婢家庭有權決定婢女什麽時候出嫁,以及嫁給什麽樣的人。
民國時期,受西方自由平等思想、天賦人權思想、西方家庭製度的影響,資產階級革命派中的激進分子對“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討論也風起雲湧。1919年11月14日,湖南長沙的趙五貞被父母強迫嫁給一個她不願嫁的人,在迎親的花轎中用剃頭刀自刎。“趙五貞事件”很快傳遍全國,引起社會的熱烈討論。毛澤東在湖南《大公報》上連續發表文章十餘篇,指出“趙五貞事件”的背後,是“婚姻製度的腐敗,社會製度的黑暗,意想的不能獨立,戀愛不能自由”[3],趙五貞是舊婚姻製度的犧牲者。“趙五貞事件”使多數女性青年認識到,要想解放,就要爭取戀愛自由、婚姻自由。
婢女爭取“婚姻自由”的形象,在民國時期許多描寫家族生活的小說中有深刻的反映。例如,《京華煙雲》中,婢女銀屏勇敢、大膽地與小主人姚體仁戀愛,但他們這種“逾越主仆尊卑”的感情,並未得到專製的姚母的首肯。姚母訓斥並告誡銀屏,“那麽個小丫頭,不要心比天高”,並企圖通過將兒子體仁送到國外、將無所依傍的銀屏外嫁來拆散他們,但機敏、有主見並對體仁“情深義重”的銀屏,用出逃的方式,反抗主人對自己婚姻的隨意安排。《金粉世家》中,婢女小憐雖有幸得到主人的“格外憐愛”,免遭各種皮肉之苦,但依舊不能左右主人“懷有私心”的擇配,小憐為了追求自己的婚姻,大膽地從金家逃出。林徽因《文珍》中的婢女文珍,因勤快靈巧而得到主人的善待,但是,文珍仍然擺脫不了由“主人擇婚”的無奈命運,當她得知自己要嫁給一個“四十多歲,背還有點駝”的“小錢莊的管賬”時,文珍不再任由擺布,在“中秋節後快要出嫁以前逃跑了”,還“是同那個革命黨跑的”。小說形象中,婢女婚姻的訴求,蘊藏著她們對“自由戀愛”的向往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