婢女的婚姻以嫁為人妻、為人妾的形式表現出來。因為人與人之間的標準不同、要求有差異,婢女的卑賤身份是否會給她們的婚姻帶來影響,抑或是她們在婚姻家庭中是否能夠如她們期望的那樣,擺脫了被支使、受虐待的命運,能夠衣食無憂地度過以後的生活,是難以量化、難以統一的問題。本節依據現有的資料,對婢女的婚姻狀況做一簡單梳理。
一、被主家收納為妾
清末民國時期,女學的發展,促使妾的出身發生了一定的改變,如“郡西鬆秀女學生、現充文秀女學堂手工教習張寶瑛,年華瓜破,姿首可人,適某道離鸞初賦,一見傾心,遽解宦裹六百金,購納妾媵之列,攜以赴任”[151]。1920年,呂思勉在《沈遊通信》中記述沈陽一夫多妻之俗時稱,“女子師範畢業生,為二太太、三太太……者頗多,人亦不以為異也”[152]。即便如此,婢女被收納為妾的現象仍較為普遍。王雙鳳10歲時,父母將她賣到塔氏家為婢女,塔氏嫁給希爾巴敦魯布為第四妾時,王雙鳳也作為陪嫁隨同塔氏到了希某家。後來,希某因為沒有子嗣,就將她收房為妾。[153]袁世凱娶朝鮮女金氏後,把金氏的兩個陪嫁丫鬟李氏和吳氏一並收為妾室,並按著她們年齡的大小,排定李氏為第二妾,金氏為第三妾,吳氏為第四妾。[154]梁啟超把妻李氏的婢女王桂荃收為妾室,王桂荃又名王來喜,四川人,“大約在她十七八歲時與梁啟超產生了愛情”[155]。盡管正傳中把王桂荃稱為“王夫人”,但梁啟超自己卻從未有此說,在家信中提到王桂荃時,他一般以“王姑娘”“王姨”或“來喜”相稱。1923年,梁啟超在給其女思順的信中說:“王姑娘近來體氣大壞(因為你那兩個殤弟產後缺保養),我很擔心,他也是我們家庭極重要的人物。他很能伺候我,分你們許多責任,你不妨常常寫些信給他,令他歡喜。”[156]梁思成回憶,“我媽(指李氏)對傭人很苛刻,動不動就打罵罰跪,娘(指王桂荃)總是小心翼翼地周旋其間,實在不行了,就偷偷告訴我爹,讓他出來說情。而她自己對我媽和我爹的照顧也是無微不至,對我媽更是處處委曲求全。她是一個頭腦清醒、有見地、有才能,既富有感情又十分理智的善良的人,可惜生在舊社會”[157]。李氏出身名門,嫻於女則規訓,但由於脾氣乖戾,婢女王姑娘被收納為妾後,需要處處委曲求全於她,王姑娘也沒有得到梁啟超所一貫鼓吹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