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民國北京婢女問題研究

第三節 禁婢辦法麵臨的困境

民國時期,政府禁止人口買賣,以杜絕婢女的來源;頒布禁婢條例,以解放婢女;厘定法律,對違反者實行法律製裁。但為何政府的禁令三令五申,婢女現象依然普遍存在?禁婢辦法的難以推行,其背後有著深層次的複雜原因。

一、社會的普遍貧困

經濟困苦是中國特別是農村的通病。民國時期,中國依然是一個落後的農業國,工業發展水平低下,農業人口占絕大多數。普通民眾的貧困生活也沒有因中華民國的成立而得到好轉,甚至貧困化趨勢更加嚴重,“目前我國的社會經濟狀況較以前所不同的,隻是更加趨於蕭條敗落而已”[113]。大多數農民“春耕夏耘,操勞終歲,到了秋收,雖是豐年,僅得一飽,設使是凶荒,秋收無望,則催稅日迫”[114],終日難得一飽。

農民生活的貧困首先表現在農民的食物消費上。1934年,時人對河南南陽的調查顯示,“農民平日以甘薯、高粱饃、豌豆饃、小米、綠豆湯為其主要食物,能吃小麥饃者甚少,貧窮的且有以肥田的芝麻餅為其寒冬及春荒之充饑品者。前年(一九三二年)欲收食樹皮、樹葉、草根及粹石粉者,所在皆是”[115]。在河北阜平縣,農民“雖還不曾吃草根,樹皮,嚼黃土,甚至人吃人,但吃樹葉,糠秕,菜根,薯塊,總是不可掩諱的事實……小米粥,玉米窩頭,雖算不得好,但在貧苦的鄉農很少吃到這些東西,家裏要沒點家私,誰吃得起?能夠啜到小米粥,啃到玉米窩頭的,他們覺得是在天堂上的人”[116]。

就北京城市而言,“因貧而跳井投河者日必數起”[117]。1926年,據警察廳的調查統計結果顯示,北京內外城共計有254382戶,其中貧戶66602戶,占總數的26%,極貧戶42982戶,占17%,次貧戶23620戶,占9%。[118]1929年的統計結果中,盡管次貧戶降為11032戶,然而極貧戶卻上升為46002戶;極貧戶與次貧戶的人口總數為234800人,占全市人口的六分之一。[119]所謂“極貧戶”,是指“毫無生活之資者”;“次貧戶”,主要指“收入極少、不賴賑濟則不足以維持最低生活者”。[120]警察廳做這些數字統計的目的,是調查北京的貧窮範圍,作為籌備冬賑之用。盡管這些調查標準不盡相同,但其所統計的數字已顯示出北京的貧困程度。北京本是缺乏生產能力的地方,男子求職已屬不易,女子更沒有自存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