婢女與妓、妾緊密相連,她們常被視作婦女中三個最苦難的群體,是婦女地位低下的重要例證。自清末以來,婢女問題時常出現在社會改革者的話語中,尤其是五四時期,婢女與妓、妾等惡俗都在被掃**之列。而且,如果婢女問題不解決,妓、妾的解放也難以實現。在社會改革中,蓄婢還被認為是沒有道德的體現,是一種不文明的現象。蓄婢不僅會影響到國家的強弱,還會影響到民族的未來。
一、婢女與妓、妾
婢女與妓女、與妾的關係,主要是指婢女與妓、妾之間的流動。在社會改革者看來,婢女的存在,是妓和妾增多的原因,因為“婢女長大以後,大概總是輾轉售賣,流入這樣的境遇”[51]。“美國解奴為其虐待,背人道也,而蓄婢之結果不僅虐待而已,將來為妾為妓皆自蓄婢始,故在人道主義之下,決不容有蓄婢之製。”[52]
有論者曾指出,“中國家庭的罪惡莫如蓄妾,蓄婢隻是蓄妾的過渡,所以蓄婢也是罪惡之媒介,蓄婢是小事,而家庭之罪惡往往出於蓄婢”[53]。清以前,為妾者多為妓女、婢女和貧苦民家的女兒。民國時期,妾的出身已經有了複雜化的趨向,已不限於妓、婢等,但由妓女、婢女而為妾者仍不在少數,“她們甚至以自身得為候補姨太太為莫大之榮幸”[54],“官場太太們在一起時,也經常談論,誰誰家的婢女又被收房做了姨太太”[55],所以說,“蓄婢惡習,就很容易助長娶妾的風習,因為在如今風習較通的時代,甘為人妾的女子,實在絕無僅有”,因此“一般無恥的闊少**蟲之類,就不得不轉其方向來**他們所蓄的婢了”[56]。“奴婢的慘淡生活,不知經曆了若幹年,到了終局,不過是兩種:一是為妾。因為婢、妾本已連成一片,而婢子的結果,大概是作人侍妾,因為他身價雖是卑下,他的見聞卻都是奢侈的,中下配偶,既所不願,隻能做妾了。婢女得其所的就是作妾,其次的,喪心的主人賣到不良的地方,高得身價那就終身陷入深井了。”[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