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與空間是任何運動著的事物的存在形式。生活本身就是運動。“運動的本質是成為空間與時間的直接統一;運動是通過空間而現實存在的時間,或者說,是通過時間才被真正區分的空間。”[1]時間與空間總是不可分割地交織在一起。小說則是在時間與空間的經緯中編織著敘事。巴赫金在論述小說時間和空間形式時,引入了一個“時空體”的概念。這個概念見於數學科學,源自相對論。巴赫金將這個概念借用到文學領域,以此來表示時間與空間的不可分割。
時空體是“文學中已經藝術地把握了的時間關係和空間關係相互間的重要聯係”[2]。在文學的時空體中,“時間在這裏濃縮、凝聚,變成藝術上可見的東西;空間則趨向緊張,被卷入時間、情節、曆史的運動之中。時間的標誌要展現在空間裏,而空間則要通過時間來理解和衡量”[3]。
巴赫金的時空體是形式兼內容的一個文學範疇。巴赫金的時空體中的時間和空間不是先驗的存在,而是處於某種文化語境的人們對現實和曆史的體認和價值判斷在小說中的投射,它包含了價值取向和世界觀內涵。小說中的時空體折射出的是一個價值化、意義化的世界。以此為根據,我們在討論莫言小說敘事的時間形態和時空結構時,也力圖避免陷入敘事學中諸如“故事時間”、“敘事時間”、“時序”、“時長”等細節問題的討論上,企求從曆史詩學的宏觀視野去剖析莫言小說的時空觀念及其體現出的價值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