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史中異族諸傳編次的變化
史學中有關周邊異族的係統性知識,始於《史記》,此後曆代正史中幾乎都有專門為夷狄異族所立的傳記。正如王明珂所指出的,紀傳體王朝史作為一種文類,所對應的情境規範便是“華夏帝國”結構。“正史”文類所蘊含的結構、規律與其文本內涵符號的變易性,也對應“帝國”內在的結構、規律與變易。[63]因此,考察正史中有關異族傳記的結構變化和敘述範式,也有助於解明華夏帝國符號秩序的建構過程。
首先看異族傳在紀傳體王朝史主要是所謂“正史”編次結構中的變化。[64]《史記》分別用《匈奴列傳》《南越列傳》《東越列傳》《朝鮮列傳》《西南夷列傳》《大宛列傳》六卷的篇幅書寫了漢朝周邊異族及其政權的曆史。這六卷沒有放在全書某個特別的位置上,也沒有連綴在一起,中間還穿插了許多大臣、諸侯的傳記。為分析方便,列表展示如下:
表4-2 《史記》周邊異族諸傳編次
《史記》這一部分的編次結構令後人費解。司馬貞在《索隱》中曾對此表示不滿,金代王若虛又進一步發揮說:
《史記索隱》謂《司馬相如傳》不宜在《西南夷》下,《大宛傳》不宜在《酷吏》《遊俠》之間。此論固當,然凡諸夷狄,當以類相附,則《匈奴》亦豈得在《李廣》《衛青》之間乎?[65]
趙翼也注意到《史記》這一部分編次得“不合常理”:
《李廣傳》後忽列《匈奴傳》,下文列《衛青霍去病傳》。朝臣與外夷相次,已屬不倫,然此猶曰諸臣事皆與匈奴相涉也。《公孫弘傳》後忽列《南越》、《東越》、《朝鮮》、《西南夷》等傳,下又列《司馬相如傳》,相如之下又列《淮南衡山王傳》。《循吏》後忽列《汲黯鄭當時傳》,《儒林》、《酷吏》後又忽入《大宛傳》,其次第皆無意義,可知其隨得隨編也。[66]